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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的复函
索引号: | ZDDBG250369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9〕751号 |
发布机构: | 厅安监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的复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12-06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贵厅行政许可审批系统4月至6月企业申请情况,我厅对陕西帆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新申请企业,和汉中金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延期申请企业进行了初步审查。
经我处认真审核,陕西帆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飞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家新申请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条件。汉中金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商洛源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仁通路桥有限公司、陕西榆林锐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家延期申请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条件。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相关规定,陕西通途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万里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陕西大通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新申请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西安华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家延
期申请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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