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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6·22沪昆高速广丰境内旅游大巴侧翻事故的警示通报》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0370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9〕752号
发布机构: 厅安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6·22沪昆高速广丰境内旅游大巴侧翻事故的警示通报》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2-06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现将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6·22沪昆高速广丰境内旅游大巴侧翻事故的警示通报》(交安委明电〔2019〕10号)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暑期汛期,事故易发多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保持高压态势,深刻吸取6·22沪昆高速广丰境内旅游大巴侧翻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责任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单位要扎实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切实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尤其是加大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等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凌晨0-5时停车休息规定或接驳运输制度,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进行逐一跟踪复查,确保整改、管控到位。

三、强化应急值守,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升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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