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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0383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9〕924号
发布机构: 厅安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2-06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第四次部安委会全体会议暨安委会视频会议及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1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节假期公路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86号)、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扎实做好国庆假期交通运输出行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更是意义重大。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坚守红线意识,认真研究部署国庆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信访反恐维稳、文明服务保畅、内保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起责任,亲力亲为、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一线督查检查,切实把各项工作责任传导到交通行业生产第一线、压实到最基层,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行业特点,加强节日期间行业监管

近期,省厅成立4个督导组对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反恐维稳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客运站场人证核验系统建设和汽车站安检前置工作相对滞后,适逢重大节假日,人员客流量大,容易造成乘客积压拥堵现象;站区部分消防设施未设置在重点防范区域,堆积易燃物品,火灾发生时不具有可操作性;部分单位和企业在培训时针对性不强,缺乏侧重点,部分运输企业“以会代训”;个别城市公交车存在驾驶员隔离设施设备没有安装到位,安全防范存在一定隐患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措施。道路客运方面,要强化营运客车动态监控和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监管,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分心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方面,要强化常压罐车和易燃易爆易致毒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严把驾驶员和押运员持证上岗关;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运输方面,要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防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和发生人群踩踏事件;水路客运方面,要强化涉客船舶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客运船舶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公路运营方面,要强化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长大桥隧的病害治理,提升桥梁安全防护和长陡下坡安全通行能力,特别是高速集团管辖的西汉高速隧道群、交通集团管辖的秦岭终南山隧道、包家山隧道、安康境内隧道群,要提前做好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程建设方面,要迅速贯彻落实9月25日在渭南市蒲城县召开全省交通建设项目“品质工程”创建暨质量提升行动现场会会议精神,科学规范推进全省在建工程质量管理,打造可靠、安全、放心的精品工程。

三、加强信访维稳反恐,维护行业安全和谐稳定

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和省政法委、省反恐办有关反恐维稳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好交通运输部李小鹏部长9月17日第四次部安委会全体会议暨安委会视频会议讲话中“六个不发生”“三个全面”及省委、省政府,省厅近期安全反恐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工作,反恐安保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反恐等部门工作配合机制,强化行业领域涉恐风险排查、综合研判,严密监控重点群体重点人的活动表现,强化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汽车站、港口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反恐防范措施,对存在现实危害及可能性的,第一时间要通报公安反恐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处置工作。信访维稳方面,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责任机制,切实了解和掌握机构改革、农民工工资兑付、退役军人等重点领域和群体存在的信访矛盾隐患,做好情绪安抚、思想疏导、困难帮扶、动态信息掌握,及时就地化解、稳控,坚决防止国庆假期发生赴省进京访、大规模集体上访、极端恶性事件和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负面事件。对越级访、缠访闹访行为要在第一时间派出得力工作人员,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劝返接回、依法处置等工作,维护行业大局稳定。机关内保和网络安全方面,各单位坚持门卫检查值班制度,节前对办公、生活场所“四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用水、用电、用火安全。加强公务车辆安全管理,除值班车外所有公车封存。同时,要加强行业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堵塞网络漏洞,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安全事件。

四、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全力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各公路运营单位要全力保障国庆期间“畅、洁、绿、美、安”的道路通行环境,提前做好小客车免费政策宣传,合理安排人员,车道全部开放,做好ETC车道引导等方式,确保车辆快速、有序通过收费站。要结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大力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车辆积极安装。加强公路服务区管理,提高停车、如厕、餐饮、购物、加油、车辆维修等各项服务质量。同时,要广泛开展行业志愿服务活动,以基层一线便民志愿服务台为窗口,开展节假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文明服务司乘。国庆期间,要密切关注天气和地质灾害动态,加强养护管理力量调度和应急抢险装备物资配置,做好防范预警工作,提前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尽量避免国庆节假期进行养护作业或封路不施工等情况,保障公路良好通行条件,确需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要及早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并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布设作业区,引导车辆顺畅通过。

五、加强应急值守,有效应对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从即日起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当好表率。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直接服务群众部门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值守工作,保证群众诉求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离开驻地要按照要求向厅主要领导做好报备,外出情况报厅值班室留存。报备人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无故中断联系。

各单位要利用我省交通运行监测调度平台结合厅有关应急信息报送要求,通过平台及时上报应急突发事件信息和“零报告”制度等信息。应急突发事件通过平台中应急指挥模块的应急值守功能报送;事故“零报告”等通过平台中统计分析模块的运行监测上报功能报送;原渠道各类信息报送要求不变。

从即日起至10月8日,全系统实行安全反恐维稳工作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险情、涉恐涉稳事件等情况,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应急资源和应急技术支持,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防止次生灾害,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处置得当。各单位每日下午15:00前向省厅值班室报送安全防范日报告,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凡存在瞒报、漏报、迟报行为的,省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省水路发展中心、省收费中心、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于10月7日15:00前将节日期间全省交通运行情况报送厅总值班室,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各项工作需有上年同期对比数据,必要时由厅有关处室对有关业务数据进行审核。

省交通运输厅值班电话:029-888*9

传真:029-88869011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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