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铜川至旬邑等四个高速公路项目隧道洞口安全设施优化设计变更的批复
索引号: | ZDDBG25041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9〕882号 |
发布机构: | 厅建设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铜川至旬邑等四个高速公路项目隧道洞口安全设施优化设计变更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12-09 |
省高速集团:
你公司《关于铜川至旬邑高速公路隧道洞口交通安全设施优化设计变更的请示》(陕高速字〔2019〕1号)、《关于汉中至略阳(陕甘界)高速公路隧道洞口交通安全设施优化设计变更的请示》(陕高速字〔2019〕2号)、《关于铜川至黄陵高速公路隧道洞口交通安全设施优化设计变更的请示》(陕高速字〔2019〕13号)、《关于十天线白河(鄂陕界)至安康高速公路隧道洞口交通安全设施优化设计变更的请示》(陕高速字〔2019〕52号)及设计变更文件和预算均收悉。铜川至旬邑、十天线汉中至略阳(陕甘界)、黄陵至铜川、十天线白河(鄂陕界)至安康等四个高速公路项目已建成通车。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厅有关要求,你公司组织设计单位编制了隧道洞口交通安全设施优化设计变更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对优化设计变更进行了研究论证,省厅组织相关单位对优化设计变更文件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了设计变更文件。经省厅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上报的设计变更,现批复如下:
一、为强化隧道管理,保障交通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隧道入口段行车安全状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7〕16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隧道入口段行车安全状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交公便字〔2018〕28号)和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隧道洞口交通设施专项排查的通知》(陕交函〔2017〕1045号)、《关于全省公路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推进会会议纪要》(2018年第2次)、《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隧道入口段行车安全状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原则同意对铜川至旬邑、十天线汉中至略阳(陕甘界)、黄陵至铜川、十天线白河(鄂陕界)至安康等四个高速公路项目隧道洞口安全设施进行优化设计变更,对四个项目隧道洞口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优化完善护栏、标线、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1.原则同意分隧道进口、出口、左侧、右侧等不同情况,结合桥隧相接、路隧相接、短路基与隧道相接等现场实际,优化完善钢板护栏、双横梁护栏、混凝土护栏等防护设施,并合理进行衔接过渡。
2.原则同意根据隧道进出口实际情况优化完善车行道边缘线、禁止跨越车行道分界线、导流线、突起路标、减速振动标线、防滑标线等标线设施。
3.原则同意优化完善隧道进出口标志、视线诱导等其他交通安全设施。
二、该项设计变更预算费用,铜川至旬邑项目上报增加6,283,269元,核定增加5,850,199元;十天线汉中至略阳(陕甘界)项目上报增加22,678,649元,核定增加21,370,773元;黄陵至铜川项目上报增加6,836,567元,核定增加5,632,562元;十天线白河(鄂陕界)至安康项目上报增加44,483,550元,核定增加37,284,890元。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