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辆实行无差别优惠缴纳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0420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9〕81号 |
发布机构: | 厅财审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辆实行无差别优惠缴纳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7-05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西西铜公司、西安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中交榆佳公司、榆林神佳米公司,陕西咸永路业、陕西神通路业、府谷黄河集团、府谷交通建设集团、陕西神榆路业、兴平阜兴路桥公司: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9〕935号)精神,自2019年7月1日起,以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方式通行我省公路收费站的车辆均可享受5%无差别(即不区分省内、省外车牌)基本优惠政策;持“三秦通”非现金卡以人工收费(MTC)方式缴纳通行费的客车和合法装载货车,通行费仍按5%优惠不变。
请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提前做好软件升级调试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联系有关协作银行和电台同步开展宣传,陕西交通服务热线(12328&12122)做好咨询和政策解答工作。各收费经营管理单位要通过宣传标语、可变情报板以及网站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加大收费公路非现金收费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我省收费公路服务水平。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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