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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0424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9〕764号
发布机构: 厅财审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2-09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省道路运输中心、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省交通运输厅宣教中心,陕西西铜公司、西安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中交榆佳公司、榆林神佳米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4号),省厅制定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7月11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

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我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4号)精神,结合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按照“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明确技术路线,加快工程建设,实现2019年底前取消全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按照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落实交通运输部相关技术方案和要求,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

1.编制全省指导性文件。编制《陕西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方案》《陕西省高速公路通信系统升级完善技术方案》《陕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方案》《陕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国产密码算法迁移工程总体技术方案》《陕西省ETC发行服务推广总体方案》等文件,指导全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厅财审处、厅科技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负责)

2.建设ETC门架系统。综合利用已有设施,合理确定门架数量与选址,除实现分段计费功能外,兼顾交通流量调查、视频监控、超速筛查等功能(厅公路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做好ETC门架系统建设施工现场安全保畅工作,及时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厅公路处、厅综合执法局牵头,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3.改造出入口车道。根据全面推广ETC后的实际,将各个收费站拟实际使用的收费车道,全部改造为具备ETC功能的车道,保证ETC用户快速通行,同时考虑未安装车载装置(OBU)的车辆通行需求,科学确定可实行人工收费的混合车道数量。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混合收费车道全覆盖。利用和改造现有称重设备,全面实现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厅公路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4.升级路段收费系统。升级完善站级服务器和软件,实现站级收费管理及ETC门架系统数据的汇聚、存储、传输、监测功能,升级分公司收费系统服务器及软件系统,增加ETC门架系统的运行监测与预警、日常维护、收费稽查管理等功能。(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5.完善省级中心系统。建立省级联网收费云平台,为全省联网收费提供支撑,升级发行、清分结算、对账及结算、费率管理、稽查管理、数据汇聚管理、客户服务、系统运行监测、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等系统,确保联网收费中心数据及时、准确上传至部联网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负责)

6.建设配套工程。分阶段升级通信系统,将现有SDH逐步升级为OTN+PTN。建立备用传输线路。实施国密改造,完成与部级密钥管理平台的对接、省级密钥管理系统及清分结算系统升级、联网单位联网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发行系统升级改造、PSAM卡置换等,实现国产密码算法在全省联网收费系统的应用。合理确定CPC卡使用数量,按时完成采购和入库,建立使用监测、调拨系统,确保混合收费车道车辆正常通行。(厅科技处、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指导,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负责)

7.加强网络安全保护。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联网收费系统省域系统并网接入网络安全接入要求》的规定,建设完善收费系统网络安全,把好设计、建设、接入和运行关口,确保联网收费系统网络安全依法合规。按照专网专用、分区分域、纵向认证、横向隔离的方针,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划分责任,有效建立防护策略。(厅科技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负责)

8. 拆除改造省界收费站。于12月底前拆除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正线收费设施,保证正线畅通;于11月底前封闭、改造省界收费站之间未封闭的G5京昆高速川陕界黄坝驿立交、G5京昆高速晋陕界龙门工业园立交、G7011十天高速陕甘界白水江立交、G85银昆高速川陕界小坝立交、G22青兰高速陕晋界壶口立交匝道,满足取消省界收费站要求。(厅公路处牵头,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相关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9.完善运行管理。编制收费运营管理规则,规范收费管理、联网结算、资金上解,调整省内特殊结算方式。研究确定新的收费模式下车道设置、人员配备、房建规模等工作。(厅人事处、厅财审处、厅建设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10.升级非封闭公路收费系统。升级非封闭收费公路相关设施设备及软件系统,完成国产密码算法改造,提升数据传输能力,完善网络安全。(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牵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11.调整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设计。在建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应按照部省要求,修改完善机电工程设计,取消所级监控相关内容;按照ETC收费车道设计情况,优化调整房建工程设计。(厅建设处牵头,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高速公路PPP项目公司负责)

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房建、机电工程施工图未批复的,应按照以上新要求修改设计,一并审查批复。已经批复的,应尽快修改设计,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报批。房建工程已施工完成的,不再变更房建设计。(厅建设处牵头,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高速公路PPP项目公司负责)

以上工作、工程,除有专门的完成时限的外,其余的应于10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按照“优化服务、停发储值、免费安装、打折使用、快捷通行”的要求,发挥体制优势,制定我省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确保年底前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

1.增加服务网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设立服务网点,开展ETC车载装置安装服务,确保全省所有通达高速公路区县至少有一个安装服务网点,为通行高速公路车辆提供便捷安装及售后服务。组织发行机构与银行、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4S店、汽车检测站、停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建立覆盖全省的ETC服务网点。(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牵头,省道路运输中心、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配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行机构负责)

2.开展互联网发行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渠道资源,联网各发行机构,建立互联网发行渠道,开发网上营业厅、手机APP、小程序、公众号等应用,支持客户自主择产品服务,自行注册,自助安装,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牵头,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发行机构负责)

3.完善优惠措施。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免费安装车载装置(OBU),从2019年7月1日起,实现全省ETC车辆享受5%无差别通行费基本优惠。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加大对ETC用户优惠力度,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分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厅财审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发行机构负责)

4.拓展服务功能。积极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合发行机构,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居民小区及旅游景点停车场等涉车场所拓展ETC应用。(厅铁邮航处、厅运输处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发行机构负责)

5. 配合落实国家汽车预置安装ETC相关政策。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厅科技处牵头,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负责)

(三)落实公路收费法规政策。根据新修订的《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适时修订《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厅财审处、厅法规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负责)。

1.规范减免政策。加快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落实国家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厅财审处、厅法规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2.调整收费标准。落实货车按车(轴)型收费要求,做好收费公路成本监审工作,科学测算和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费率标准,确保不增加货运车辆的总体负担,2019年9月底前完成费率测算和方案制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费。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完善政策,科学引导,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厅财审处、厅运输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3.健全信用体系。健全完善收费公路信用体系,研究利用司法手段,依法打击偷逃通行费行为,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厅法规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4.规范通行管理。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研究确定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正线以外设施综合利用方案(厅公路处牵头,厅法规处、厅运输处、厅安监处、省道路运输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落实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政策。积极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债券置换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利息负担,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有利条件。(厅财审处牵头,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负责)

三、实施计划

按照2019年底前全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目标,我省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方案编制与设计阶段(201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初步完成工程设计;梳理我省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启动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确定ETC服务网点设立方案。

第二阶段,工程施工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底)。强力推进ETC发行;完成联网收费及发行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完成收费车道建设、ETC门架系统建设及配套的通行系统、网络安全系统升级完善,改造省界收费站之间未封闭的立交;完成收费标准调整各项准备工作;完成省内各项运行管理制度修订。

第三阶段,调试测试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底)。持续推动ETC发行;根据总体测试方案制定本省测试方案,开展省内测试,并按照部要求开展接入测试和全网系统测试,确保上线系统安全可靠;根据部切换方案,做好系统切换相关准备,按统一部署时间节点完成切换;拆除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正线收费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交通运输厅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同。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细化时间表,应按照全国和全省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专报制度,明确专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省厅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按照时间节点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等厅直有关单位负责)

推行厅领导和厅处室按地市、按路线分片包干责任制,督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全力推进取消省界收费站和ETC推广发行工作,帮助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厅财审处、厅办公室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加快工程建设。精心谋划,合理安排,依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施工质量监督和管理,选择性能高、运行稳定的设备,确保建设质量,提高系统运行可靠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工程建设、系统改造、网络运行等安全保障。(厅公路处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保障资金投入。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部、省支持外,ETC车载装置、系统和设施改造资金在通行费收入列支。鼓励通过市场机制筹集资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尽快编制申报专项预算和资金使用安排计划,做好年度预算调整。(厅财审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妥善安置人员。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通过向新开通高速公路、ETC发行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岗位分流安置收费人员。鼓励收费人员自主创业。凡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厅人事处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按照部、省要求统一宣传口径,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出行服务指南和ETC宣传折页、开辟宣传专栏、利用电台开展专题访谈等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创新运用新兴传播平台,主动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重点宣传ETC对提高公路通行效率、促进节能环保的意义,针对性地加强货车车型收费、入口称重检测政策解释,加强舆情监测和热点回应,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ETC推广应用,吸引群众安装使用ETC。 (厅人事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省厅宣教中心、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附件: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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