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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彬州汽车客运站级核定的批复
索引号: | ZDDBG253301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 〔 2019 〕 1174 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彬州汽车客运站级核定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彬州汽车客运站核定一级站的请示》(咸政交字〔2019〕2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及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我厅组织对彬州汽车客运站申报的站级资料进行了符合性审查,并于12月10日组织省道路运输中心、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彬州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了现场勘验,结合审查和核验结果,核定彬州汽车客运站符合一级汽车客运站标准。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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