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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ZDDBG253324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19〕115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1-18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局)、邮政局、供销合作社,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高质量发展,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9]96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补短板、促发展、助增收、提服务、强管养、重示范、夯基础、保安全为重点,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优化路网结构,完善管理体制,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服务品质,全面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交通强国建设陕西方案,为陕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坚实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改革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绿色发展,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推进,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农村交通运输发展特征和需求差异,分类实施、精准施策。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公路网络,农村公路发展水平西部领先。农村公路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建管养运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物流体系基本完善,运输服务品质显著提升,服务“三个经济”、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作用明显。

到2035年,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全面建成高质量“四好农村路”,有力支撑交通强国建设陕西方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现代经济体系。

到2050年,农村交通更加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绿色低碳,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全面支撑实现交通强国建设陕西方案建设目标,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二、工作任务

(一)补短板,全面巩固交通脱贫攻坚建设成果

加快补齐交通脱贫攻坚短板,以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为重点,加快交通脱贫攻坚任务建设。全面巩固建制村通畅成果,加大“通返不通”整治力度,高质量完成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加大实施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和深度贫困村通组路建设,逐步消除建制村通村公路“油返砂”现象,基本实现集中居住30户以上深度贫困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加快完成建制村通客车任务,做好新增通客车建制村公示和台账建立工作,完善支持政策,创新运营模式,鼓励集约化、公司化运作,提高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加强配套管理制度研究,多措并举解决“应通未通”和“通返不通”问题。加大通客车不达标路段的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窄路加宽,完善临崖陡坡路段安防设施。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客车,为广大农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促发展,统筹谋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构筑畅通优质路网系统,强化农村公路引领产业布局和带动发展的能力,为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提供内生动力。促进“农村公路+特色产业”有机融合发展,结合乡村振兴和旅游强省建设,以改善特色小镇、乡村旅游、农业基地、产业园区等经济节点交通运输公路为重点,继续推进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鼓励在农村公路适宜位置增设交通驿站、港湾式停车带、观景台等服务设施,拓展路域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在旅游公路增设自行车道、慢行道等,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品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整治路侧乱堆放、乱搭建、乱扔垃圾、乱排污水等日常养护管理,完善和规范公路标志标牌设置,依法整治公路建筑控制区,实施过村镇路段环境治理;对易于反弹的路域环境治理,要建立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成立多部门联合参加的路域环境治理专项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反复强化巩固,确保实现治理目标;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生态宜居、“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根据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结合农业农村产业布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镇发展规划等要求,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类实施,有序推进自然村通公路建设,尽量更多的向进村入户倾斜,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服务。到2025年,建设一批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有需求的地区基本实现乡乡都有产业路或旅游路,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平均达到95%以上。

(三)助增收,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为农民群众致富创造条件,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完善村道议事机制,鼓励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养工作。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过程中,设置多种形式公益性岗位,聘用沿线农民群众,特别是贫困户承担部分路基工程、日常保洁、质量巡视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使广大群众在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中直接受益,拓宽增收渠道。鼓励地方政府整合路域走廊内的资源,将农村公路养管人员与路域走廊内树木护林员、电力管线巡视员、路政监督员、环卫保洁员、安全劝导员等相关人力资源相融合,统一设置岗位,建立农村公路“一长多员”养管机制,安排贫困人员就业,增加贫困户收入,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参与者、受益者和拥护者。全面实行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吸纳农村公路沿线群众、教师、人大代表等,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使农民群众熟悉简便易行的检测技术,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把控的关键指标,通过培训、公告、信息化等手段对外公布,让群众所熟知,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群众对农村公路建设参与度,发挥主人翁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质量监督组织体系。

(四)提服务,统筹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推动运输服务提质升级,建立优质高效、开放共享的运输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确立农村客运公益属性,将农村客运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建立可持续稳定发展长效机制,完善用地、资金、财税扶持等支持政策,创新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农村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客运模式,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快)件,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可持续”。加快乡村旅游客运发展,鼓励对景区附近具备条件的客运站增设旅游集散服务功能,促进定制客运等道路运输新业态发展,拓宽乡村旅游市场领域,提升农村旅游客运市场服务水平。鼓励交通、邮政、商务、供销等行业场站设施资源共享共用,积极拓展县乡客运站场的物流服务功能,引导快递企业入驻县级汽车客运站和乡镇综合服务站,打造功能集约、服务高效、资源整合的农村综合物流站点。充分发挥农村现有的电商、邮政、快递、供销等网点设施的作用,鼓励拓展业务功能,提供各类便民缴费、证照审验、代收代投、普惠金融等服务。鼓励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培育和推广,促进“四好农村路”与农村物流统筹协调发展。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建制村直接通邮。到2022年,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五)强管养,创新建立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体制改革,建立管养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坚持“以县为主、省市支持”的发展模式,夯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公路发展中主导作用,配齐配强农村公路管养力量,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全面落实农村公路“两个纳入”,将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市、县(区)政府要统筹采用先养后补、以奖代补、资金整合、一般债券等方式,加大对“四好农村路”的资金支持力度,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6000元、村道3000元的标准足额落实日常养护资金,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建立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创新养护运行机制,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施工方;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实施;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企业参与,提高养护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水平。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到2020年,农村公路全面实现“两个纳入”,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率均达到100%。到2022年,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到2025年,优良中等路率达80%以上。

(六)重示范,持续推进典型带动作用

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树立典型标杆,注重示范引领。各市、县(区)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四好农村路”专项工作制度,建立建设长效机制,形成高质量发展相关配套措施,充分发挥示范县典型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高标准发展。每个设区市每年至少创建申报1-2个省级示范县,与交通脱贫攻坚相结合,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区)。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努力打造“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镇、镇有示范村”。探索开展“爱路日”活动,以公路开放日、交通展、公路文化推广为依托,充分展现当地公路发展历程和人文底蕴,弘扬公路精神,引导、激发农民群众爱路护路热情。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坚持安全绿色理念,按照“一路一特色、一路一主题、一路一风景”的要求,使农村公路与自然环境相和谐,融路入景,就地取材,充分利用道路附近废弃材料,加强绿化美化路侧环境,结合地域文化、乡村文化,打造一条条美丽公路生态廊道,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到2020年,全省至少创建9个全国示范县,30个省级示范县。到2022年,实现市市都有省级示范县,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

(七)夯基础,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现代治理体系

加快构建农村公路制度保障体系,夯实农村公路现代化治理基础,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增强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县(区)政府要明确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责任划分,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落实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县(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制,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理。大力推行“路长制”,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总路长,县(区)政府分管交通运输负责人任县级路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本区域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县级路长对县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乡级、村级路长分别对乡、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和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按照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专管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发挥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并依法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按需依法依规设置乡道、村道限高、限宽设施及警示标志,加大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治超视频监控和云平台动态执法管理系统建设,实现“联合执法”“科技治超”管理模式。完善技术指导体系,因地制宜推动地方标准规范建设,加快构建绿色、美丽公路指标体系,加大公路建养技术指导力度,大力推广农村公路科技成果。积极应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推动农村公路智能化升级,农村公路建养水平达到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到2022年,农村公路法规体系基本健全,全面落实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责任,建立村道管理议事机制,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八)保安全,全力打造放心路、放心桥、放心车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要求,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切实抓好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提升建设质量和服务品质,全力打造放心路、放心桥、放心车。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规规定,落实《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实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六方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检测,强化质量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管控,明确质量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信用评价制度,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有关单位进行信用记录,建立完善从业单位及其负责人质量诚信档案,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推动质量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招投标和行业监管中的应用。按照省政府《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整治,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桥梁管理和重点桥梁定期检测,落实桥梁养管“十项制度”,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实现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落实多部门联合审核职责,对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公路的技术条件、安全设施状况、车辆技术要求等进行实地踏勘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提升农村客运动态监控能力,加强运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到2020年,每年实施10000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完成县乡道、重要村道公路设施安全隐患治理。到2025年,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托省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具体负责“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统筹实施、协调联络、督促指导等工作。各市、县(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政策环境,统筹安排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合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夯实各方职责。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邮政、扶贫、供销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全力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顺利开展。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前期工作进度;财政部门及时落实本级政府财政资金,拓展融资渠道,加强资金监管;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农村公路建设有关规定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农村公路分类管理,简化一般农村公路建设审批程序;农业农村部门围绕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扶贫部门协助做好“农村公路+扶贫”建设以及“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邮政部门指导农村邮政、快递等业务顺利开展;供销部门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

(三)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建(养)后补、以奖代补、一般债券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公路资金供给。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保障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需要。

(四)强化奖罚考核。市、县(区)政府应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监督检查,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奖励或增量补贴;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贴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效应。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适时调整政策取向。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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