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在我省交通建设项目开展招标投标领域 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335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9〕955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在我省交通建设项目开展招标投标领域 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交投集团,中铁建陕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陕西旬凤韩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铁建陕西眉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要求,省发改委等6厅局联合印发了《陕西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陕发改法规[2019]1116号,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文件。我厅在此基础上,对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省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交通建设行业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这次整治活动,彻底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使交通建设市场环境更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二、分工负责、分阶段开展
整治活动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11月底结束。省厅及各单位分工负责,从自身着手,梳理行业招投标规范性文件、企业内部制度办法,以及未形成文件但具体工作中的实际做法,对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间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的交通建设项目,针对省发改委整治方案中提出的重点突出问题开展整治。
1.排查清理制度办法。各单位梳理交通建设行业现行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企业内部文件,提出修订及废止意见和建议,10月15日前将清理建议填写附件1报送省厅。
2.随机抽查招投标项目。各级项目法人单位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整治自查,省厅、省公路局按照职责分工或授权,对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事中事后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整治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20%。各单位对整治方案所列范围内涉及的项目建立项目清单(附件2),并于10月15日前将项目清单报送省厅;省厅将普通干线公路项目清单发送省公路局开展后续工作。各单位对自查及抽查记录建立台帐,存档备查。对正在实施的招投标活动,发现有关营商环境重点突出问题,要立即进行纠正,最大限度避免发生影响交通建设市场营商环境的招投标行为。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单位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度重视投诉举报的问题,积极妥善、依法依规处理,做好受理登记,对投诉举报的调查及处理情况进行公告。各级交通行业监管部门要对投诉举报问题进行重点核查。
三、全面总结提升
11月30日前,各单位全面梳理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处理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制度建设成果,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按照监督分工,各单位将总结报告及附件3、4分别报省厅及省公路局。省厅汇总后,报送省发改委。
联系人:蔡颖颖,联系电话:029-88869152
电子邮箱:cy5625360@qq.com.
附件:1.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2.整治范围涉及项目清单
3.专项整治随即抽查、重点核查总体情况统计表
4.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5.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19]1116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0月8日
附件1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
文件清理建议表
填报单位(盖章):
类别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制定单位 (如属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请填写起草单位) |
清理意见 (1.拟修改2.拟废止3.拟提请本级人大修改或废止4.拟提请本级政府修改或废止) |
拟修改、废止理由(需列明法规文件中涉及本次专项整治内容的具体条款) |
修改、废止工作计划完成时间(应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具体到月) |
地方性 法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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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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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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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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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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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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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文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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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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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各单位10月15日前完成制度办法清理工作,按行业监督分工报送省厅及省公路局。 |
附件2
整治范围涉及项目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招标项目名称(代码)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投标活动发生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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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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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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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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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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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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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高速公路、水路、铁路项目法人单位将项目清单报送省厅;普通干线公路将项目清单报送省公路局,省局报送省厅。 2.联系人应附姓名、职务、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
附件3
专项整治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总体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目录 |
交通领域 |
纳入整治范围的招标项目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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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自查)项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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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自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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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项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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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相关投诉举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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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关于法规文件问题的线索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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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关于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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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核查项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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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核查发现问题的项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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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各单位11月30前将最终完成相关情况统计,连同总结报告,按照监督分工报送省厅或省公路局。省公路局汇总所辖监督项目有关情况后,12月5日前报送省厅,省厅汇总行业总结。 |
附件4
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招标项 目名称 (代码) |
招标人 |
招标代 理机构 |
招标公告发布平台 |
招投标行政 监督部门 |
抽查/核查中发现问题类型 |
抽查/核查中发现问题具体情况 |
处理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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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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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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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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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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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 各单位11月30前将最终完成相关情况统计,连同总结报告,按照监督分工报送省厅或省公路局。省公路局汇总所辖监督项目有关情况后,12月5日前报送省厅,省厅汇总报送发改委。 2. .“抽查/核查中发现问题类型”一栏,对照《实施方案》列举的整治重点填写序号,同时在“抽查/核查中发现问题具体情况”一栏中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具体描述,并在“处理情况”一栏填写具体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