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行业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3364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9〕1105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行业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
各设市(区)、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水路交通中心,陕西榆林绥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铁建陕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陕西黄蒲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陕西旬凤韩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铁建陕西眉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近期省厅印发了《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攻坚行动方案》(陕交发〔2019〕82号)、《陕西省“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陕交函〔2019〕1030号),省安委会印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陕安委〔2019〕23号)、《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制度的通知》(陕安委〔2019〕29号)、《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陕安委〔2019〕27号)等文件,均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报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定期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是掌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安全报送信息,确保报送信息的时效和准确。
二、增强工作实效。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地区、本单位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容易引发事故的环节部位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切实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结果的实效。
三、报送工作主体。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各项目法人、省水路交通中心、PPP项目公司是交通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主体,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所辖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各项目现场管理机构配合落实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四、报送工作内容。
(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攻坚行动”按照陕交发〔2019〕82号文件要求进行报送,重点完成安全攻坚行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行动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12月10日前报送厅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建设处)。
(2)“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按照陕交函〔2019〕1030号文件要求落实,每季度末月27日前将专项行动阶段总结报送厅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建设处),如发现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应按照相关要求立即报送相关情况。
(3)为贯彻陕安委〔2019〕23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应继续落实《关于开展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信息月报工作的通知》内容,每月20日前向厅建设处报送本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个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工作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事故程序报送有关情况后2个工作日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事故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及负责人等信息报送厅建设处。
(4)按照陕安委〔2019〕29号文件要求,各单位每月20日前向厅建设处报送本月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个月工作安排及工作措施。如遇到特种设备重大问题、重大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向省厅报告。
(5)按照陕安委〔2019〕27号文件要求,各单位每月20日前向厅建设处报送本地区、本单位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与油气长输管线、电力安全生产保护范围内施工项目审批与日常监督管理和查处保护范围内违法施工等情况。
五、报送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报送信息要内容全面、亮点突出、问题准确、措施到位。
(二)规范形式。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定期向厅建设处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生产信息材料纸质版通过便函形式报送厅建设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52530778@qq.com。
(三)专人负责。各单位应明确一名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报送,并保持相对固定,保证工作连续性。于12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信息报送厅建设处(已报送的不再报送)。联系人:董大鹏 联系电话:029-88869057 QQ群:148968511
附件:1.《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攻坚行动方案》(陕交发〔2019〕82号)
2.《陕西省“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陕交函〔2019〕1030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陕安委〔2019〕23号)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制度的通知》(陕安委〔2019〕29号)
5.《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陕安委〔2019〕27号)
6.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员信息表
附件:1-5(请各单位在QQ群:148968511下载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6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单位及部门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