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于公布第二批“司机之家”项目名单 和做好2020年“司机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3518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20〕27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公布第二批“司机之家”项目名单 和做好2020年“司机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3-24

延安、榆林、韩城市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道路运输中心,厅宣教中心: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验收合格“司机之家”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79号,见附件),我省榆靖高速横山服务区、连霍高速渭南西服务区、京昆高速宁陕服务区、沪陕高速金丝峡服务区“司机之家”项目均验收合格。为切实发挥已建成“司机之家”服务功能,同时做好2020年“司机之家”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提升“司机之家”服务水平

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要在运营过程中,结合货车司机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司机之家”服务功能和运营模式,强化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司机之家”运营单位不断提升运营服务水平。省道路运输中心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司机之家”运营的跟踪监测,厅宣教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货车司机享受“司机之家”建设服务成效。

二、全面开展“司机之家”建设工作

延安、榆林、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陕西石油分公司要根据上报的建设项目,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司机之家”建设和验收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9〕780号)中相关建设要求,适时开展2020年“司机之家”项目建设工作。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要积极谋划在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大型汽车货运站场建设“司机之家”。

三、积极做好“司机之家”验收工作

延安、榆林、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陕西石油分公司要于2020年11月上旬前将建设进展情况报送省厅,并向省厅提出验收申请。省厅将会同省总工会于2020年11月下旬前组织行业专家,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交通运输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总工会

2020年3月20日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电子邮件:jtt@shaanxi.gov.cn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