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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请核查处理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函》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3534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0〕44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请核查处理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函》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中心: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请核查处理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函的通知》(交运便字〔2020〕9号)及相关陕籍车辆信息转发你们。请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按照通报要求迅速核查辖区相关车辆信息,对查实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车辆和企业,要按照道路运输相关法规规章严肃处理。同时,结合春运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切实保障春运安全。请省道路运输中心结合“两客一危”动态监控及第三方安全监测,对公安部门提供信息进行重点关注,及时向各地市通报监测及考核情况。请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自下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核查处理情况上报省厅。
联系人:余春宝,联系电话:029-88869132
附件:1.交通运输部关于请核查处理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函
2.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抄告客车通行情况(2019年7月至10月)/files/file/20200424/20200424103513_3437.rar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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