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对榆林交通一卡通 互联互通项目验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3544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0〕280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对榆林交通一卡通 互联互通项目验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
按照省厅《关于交通一卡通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交函〔2016〕854号)及3月13日厅专题会要求,为确保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有效落实,省厅将于近期组织对榆林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项目再次实地勘察(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时间:2020年3月25日前
范围:榆林城区所有公交线路(2019年已验证线路除外)。
内容:省厅委托省道路运输中心、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成立技术验证组,持省内外公开发行的交通一卡通卡片,采用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实地刷卡验证,并由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在验证完成后5日内向省厅提交互联互通刷卡技术验证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请榆林市交通运输局通知建设单位组织做好实地技术验证的配合工作。
(二)请榆林市具备发卡条件的发卡机构应向省厅技术验证组提供测试用卡(不少于4张)。
(三)请省道路运输中心、省交通运行监测中心将参加技术验证组人员(各两名)名单于3月16日前报厅运输处。
厅运输处联系人:宁伟伟 电话: 029-88869131
省交通监测中心联系人:朱剑勇 电话:029-88869276
附件: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项目验收标准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3月16日
附件
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项目验收标准
一、交通一卡通应采用交通运输部统一技术标准,实现跨省市互联互通,并可在城市公交范围使用;
二、可实现自有系统与部清分结算系统对接,可以实现跨市域结算,并获测试报告;
三、车载终端、接口、用户卡按照交通运输部标准(JT/T978.2-2015)完成全部或部分线路的改造;
四、明确实现互联互通的公交线路数量和车辆数量;
五、已发卡测试或已具备发卡条件。
注:此标准来源于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开展新增建制村通客车等更贴近民生实事和运输服务信息化工作督导检查的函》(交运便字〔2016〕320号)附件中的新增建制村等更贴近民生实事和运输服务信息化工作督导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