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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转发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省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356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0〕168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转发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省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将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省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消安委办发〔2020〕7号)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认真安排部署火灾防控工作,强化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复工返工和两会期间火灾防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领域,严格行业监管。各单位要针对行业特点,加强客货运站场、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长大隧道、“两客一危”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三、广泛宣传教育,提升消防水平。各单位要增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感,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加大火灾事故警示宣传力度,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广大职工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识和技能。
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单位于每周四前将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厅。
联系人:杨刚,029-88869189
邮 箱:191144989@qq.com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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