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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转发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省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3566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0〕168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转发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省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4-24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将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省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消安委办发〔2020〕7号)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认真安排部署火灾防控工作,强化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复工返工和两会期间火灾防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领域,严格行业监管。各单位要针对行业特点,加强客货运站场、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长大隧道、“两客一危”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三、广泛宣传教育,提升消防水平。各单位要增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感,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加大火灾事故警示宣传力度,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广大职工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识和技能。

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单位于每周四前将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厅。

联系人:杨刚,029-88869189

邮 箱:191144989@qq.com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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