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切实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3569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0〕275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切实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道路运输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召开的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厅关于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当前,气温逐渐回升,降雨偏少,气候干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上来,紧密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防控到位,取得实效。
二、突出排查重点,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要根据近期几起森林草原火灾事故规律特点,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周密安排部署火灾防控工作。在森林草原地区交通工程建设、公路运营单位作要加强监测预警,严格火源管控,认真排查火灾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重点监管、挂牌督办,确保整改管控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应急保障。涉及森林草原防火的单位要在重点交通路口、要道、收费站口和服务区增设宣传标语、警示牌,不断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加强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伍日常培训和演练,提升火灾扑救能力,并持续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人员和灭火器材运输保障工作。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