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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363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0〕204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海安全〔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规范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是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正确认识海事调查工作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当前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期间,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最新《海事执法业务流程》和本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要充分发挥水路行业业务指导作用,积极做好水上交通事故调查高级人才培训和培养,指导帮助市县地方各级海
事管理机构不断提高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业务能力。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海安全〔2020〕3号)/files/file/20200426/20200426155001_1250.rar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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