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索引号: | ZDDBG253634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20〕1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1-12 |
厅直各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厅党组坚强领导下,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厅党组工作安排,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以奋力建设交通强省为引领,以加快“三个交通”建设为路径,上下一心、同心同德、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交通投资再创新高,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行业改革持续深化,圆满完成全年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厅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省厅对各单位2019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等次
优秀单位(12个):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交投集团、省路政执法总队、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省交通设计院、省汽贸公司、省交通医院、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省交通监测中心。
良好单位(14个):省道路运输中心、省水路交通中心、西安公路研究院、省西安汽车站、省交通工程造价中心、厅外资中心、省交通运输技术中心、省交通运输研究中心、厅宣教中心、省交通职业中心、厅港口服务中心、陕西交通咨询公司、省交通资产公司、陕西公路隧道博物馆。
二、表彰奖励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省厅决定:对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优秀、良好单位的机关全体在编人员予以奖励。奖励参照省委、省政府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良好单位标准执行。奖金不得重复发放。
特此通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