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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做好“五一”假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5752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0〕446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做好“五一”假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7-23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安排,2020年5月1日至5日国际劳动节放假调休,共5天。5月9日(星期六)上班。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劳动节期间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明电〔2020〕152号)精神,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各项工作的意义

全系统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与全面复工复产关键期的各项工作,全力做好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严格落实责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加强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采取有力管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假日期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会、省安委办有关做好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区域安全防范。一是切实加强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切实抓好疫情防控与全面复工复产关键时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科学应对假日期间客流骤增形势,全面加强公路、水路客运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和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三是联合有关部门从严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做好与交警部门联动协作,加大对危化品车辆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四是强化行业反恐安保措施,做好节假日期间机关院落、关键部位内保工作,切实维护行业安全大局稳定。

三、强化工作措施,做好道路出行服务保障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经验,各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加强路网运行监测,提前做好防堵保畅预案,切实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保障公路交通高效顺畅。通过12122交通热线和12328服务监督电话、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实时发布交通路况和保畅信息,引导群众错峰出行,防止出现长时间、大面积拥堵现象。各服务区做好迎接群众出行高峰准备,为车辆和旅客提供更为优质服务。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总体部署,对照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实车测试、系统调优、优化客服工作,切实做好高速公路恢复收费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全面复工复产工作。

各单位要督促企业更加精准有效落实好交通疫情防控举措。坚决管控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消毒通风、进出站验码、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留观区域设置及发热乘客移交等防控措施,坚决防控假期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督促各地严守交通购票防线,配合做好防范境外输入管理工作。保障好农民工、学生等返岗复学群体安全出行。持续做好公路运输经营服务,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情况,做好货运、物流等企业生产经营组织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在做好防控的同时想方设法抢抓工期,确保全年交通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倡导干部职工减少不必要群体性聚集活动,特别是减少跨省出行。假日期间,人员离开西安市区要在各单位内部报备,如有出省情况要及时汇总报告省疫情联防联控专班。

五、严守廉洁纪律,倡导文明过节风尚

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坚决杜绝各类节日腐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级纪检部门要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奖金以及收送礼品礼金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六、加强值班值守,认真做好信息报送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离开驻地要向厅主要领导报备。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做好每日交通运输情况报送工作。针对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交通运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按照省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妥当处置,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发生。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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