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对3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 填报虚假信息进行通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576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0〕380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对3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 填报虚假信息进行通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交通工程质监站,中铁建陕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陕西旬凤韩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陕西眉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年,省厅收到部公路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及省内招标人等转来或报送的公路建设市场不良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陕西福林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了企业虚假业绩信息;山东景亮工贸有限公司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了人员虚假信息。以上情况已经相关单位核实。
二、处理意见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参照近期《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12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弄虚作假失信行为进行处理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9]1773号)的处理意见,我厅对以上企业不良行为进行全省通报。并抄报交通运输部进行信用评价处理。
三、有关要求
省厅已试运行陕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该系统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各区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等审核单位要切实持续推进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所辖区相关信息核备程序,明确信息核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完善信息核备台账,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及信息记录的可追溯性。同时,要重点加强对被通报企业的监管,督促辖区内其他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诚信意识,强化企业管理和自律,依法依规从事公路建设生产经营活动,全力维护良好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