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建制村“通返不畅”整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578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0〕658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建制村“通返不畅”整改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交投集团,各PPP项目公司:
近期省厅组织对全省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部分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利用农村公路作为施工便道,导致全省有29个建制村通村公路出现破损,造成通村公路“通返不畅”,影响周边群众顺畅出行(详见附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确保建制村硬化路畅通,绝不可因重点项目建设而影响交通脱贫目标的实现。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进行整改。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建制村通硬化路是交通脱贫攻坚的保底性任务,对重点项目建设造成农村公路“通返不畅”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提高站位,立即组织有关施工单位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整治方案,迅速采取整治措施,务必于7月上旬消除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建制村“通返不畅”路段。
二、做好日常维护。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与相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协商沟通,落实农村公路日常维护责任,建立日常维护长效机制,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大资金、人员等投入力度,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陕交发[2020]46号)要求,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在重点项目建设期间通行顺畅、技术状况良好,杜绝造成农村公路“通返不畅”现象。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做好跟踪、督促、协调和沟通。
三、落实赔付责任。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与相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协议,重点项目建成后要对受影响的农村公路按不低于原标准进行赔付。已签订协议的要进一步核查完善,确保相关责任夯实到位,确保重点项目建成后相应农村公路得到及时赔偿和修复。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把维护建制村硬化路畅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为全面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要主动作为,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避免项目建设造成建制村“通返不畅”。省厅将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力,影响交通脱贫工作大局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全省“通返不畅”建制村汇总表/files/file/20200723/20200723155726_0625.rar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