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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近期典型 水上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5784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0〕357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近期典型 水上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近期典型水上交通事故的通报》(海事明电〔2020〕4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疫情防控和推进复工复产,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有序恢复。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有序恢复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面临挑战,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监管职责,既要保证生产任务,还要保证身体健康,确保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加强监管。随着天气转暖,水上旅游风景区将陆续开放,渡运、漂流等企业也将相继投入运营,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对重点水域、重点项目、重要环节实施动态监管,特别是安康、汉中地区应加强对船舶、码头的安全管理,强化渡口渡船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水上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路通行安全。
三、警示教育。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近期典型水上交通事故通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大力宣传水上安全知识,加大人员安全教育力度,结合开展2020年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公司进船员培训机构活动,不断完善安全监管的方式、方法及措施,强化对暴雨、大风、浓雾、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和安全防范,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坚决遏制水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联系人:唐 凯 电 话:029-88869196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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