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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5806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20〕44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6-04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陕西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第3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2日




陕西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多式联运发展的部署要求,为组织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示范引领、突出重点、多方协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推动货运物流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节能减排、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输效能、改善服务质量”为目标,在全省培育一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扶持一批多式联运骨干企业,有效挖掘公铁空水不同运输方式资源要素潜能,逐步激发货运和物流市场活力,积极在多式联运设施装备、运营组织、服务规范等方面探索实践,为推动全省多式联运加快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及示范引领。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支持方向

(一)主要任务

1.完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路、铁路和航空通道与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的衔接,完善多式联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鼓励公路货运站场、快递转运园区、铁路物流基地、航空货运枢纽等设施一体化布局,最大程度减少“中间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

2.积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提供货物运输全过程服务、承担全程责任的多式联运骨干企业。鼓励多式联运企业联合物流各环节相关企业共同组建多式联运企业联盟。支持公路、铁路、航空货运及水路物流企业深化合作,发展公铁、公空、铁水等多式联运业务。

3.大力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方式。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和公铁“驮背运输”,提高公铁联运效率。引导企业使用罐式集装箱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提升运输安全水平。鼓励发展全货机运输、腹舱货运等模式,延伸航空物流服务链,支持推广“卡车航班”等先进公空联运方式。

4.加快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广应用集装箱、厢式半挂车、牵引式挂车、铁路专用平车、公铁两用挂车、“驮背运输”专用车、中置轴列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和货运车辆,提高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转换效率,支持冷链集装箱的研发应用,促进装卸设备和转运设备的无缝对接。

5.统一规范多式联运服务规则。按照不同联运模式的特点和要求,探索研究多式联运服务规则,鼓励制定企业标准,支持企业推广应用电子运单、网上结算等互联网服务模式。探索全程统一费率的多式联运结算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创新“一单到底”、“一票结算”服务方式。

6.促进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鼓励企业开发建设多式联运信息系统,整合业务数据链条。引导不同运输方式、不同企业组建多式联运服务平台,统筹线路规划、询价、运力与货源匹配、全程代办业务等服务功能,推动实现多式联运托运人“一站式”办理和全过程货物追踪。

(二)重点支持方向

1.服务“一带一路”、陕西自贸区建设、“三个经济”发展等重大战略,符合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的多式联运项目;

2.支撑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的跨区域多式联运项目;

3.推动运输结构调整的公铁联运项目;

4.服务国际、国内航空货物中转集散的公空联运项目;

5.提供公、铁、空、水多种运输方式之间信息交互共享及跟踪查询等服务,实现不同运输方式票据单证格式、信息交换标准等有效衔接的多式联运项目。

三、申报与实施程序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申报企业应为在陕西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企业应具有公路货运经营、铁路货运经营、航空货运经营、水路货运经营、货运枢纽或物流园区经营、集装箱作业场站经营、机场或航线经营、港口码头经营、网络货运平台经营、邮政快递经营等资质中的一种以上。

3.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多式联运业务基础或发展前景。已开展公铁联运的2019年货运量不低于4万TEU或80万吨;已开展铁水联运的2019年货运量不低于5000 TEU或10万吨。

4.申报项目应具备较完善的集疏运体系,所依托的运输通道应包含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具有较稳定的货源,运行1-2条多式联运线路。

5.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枢纽站场(物流园区)功能完备,在建或者已建成枢纽站场(物流园区)实际产生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6. 公空项目优先支持杭州—西安—昆明、兰州—西安—深圳等“卡车航班”示范线路。

7.已纳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且获得交通运输部补助、省级货运试点项目、中省货运枢纽和物流园区投资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表(附件1)。

2.陕西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申报项目情况、实施内容及拟取得的成效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申报与验收程序

1.项目申报。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省厅4月份开展的项目摸底情况,动员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按照每市不超过2个的原则,于2020年6月12日前向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厅”)推荐上报项目资料(一式两份),逾期视为无推荐项目。

2.项目确定。省厅委托省多式联运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省道路运输中心,以下简称“省多联办”)对各市推荐的申报项目开展资料复核和实地查看,省多联办应于6月15日前向省厅上报审核意见。省厅召开专题会议择优确定示范项目,于6月22日前在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发布陕西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名单。

3.项目实施和验收。示范工程创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项目所在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督导,于2021年12月底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验收意见上报省厅。省厅进行重点抽查后,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授牌并推广经验。

四、奖补标准

省厅将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一)卡车航班示范项目。参照示范线路2019年完成货运量,对示范线路经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空运出港的异地国内/国际货源省外陆运集货按集货距离给予奖补,奖补标准:300—500(含)公里0.5元/公斤;500—800(含)公里0.7元/公斤;800—1200(含)公里0.9元/公斤;1200公里以上1.2元/公斤。

(二)其他示范项目。按照400万元的定额标准对项目承担企业给予奖补,支持用于相关联运设施装备的研发购置、信息化及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等方面。

奖补资金由省厅发布陕西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名单后予以一次性下达,相关企业按照财政资金程序申请资金拨付。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和资金配套,跟踪监督示范项目实施,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开展运行监测。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将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省多联办。省厅将结合运行监测工作,对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套取资金等问题的项目,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示范资格,配合财政追回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加大政策支持。省厅将会同省发改委对入选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项目,优先纳入陕西省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优先推荐申报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联系人:省多联办 崔亚慧, 联系电话:029-87325922

15829905933


附件:1.陕西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表

2.陕西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1:

陕西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表


申报企业名称

(盖章)

参与申报企业

(不超过3家)

1.

2.

3.

经营资质

联运方式

□公铁联运□公空联运 □铁水联运 □其他

年货运量

开展公铁联运的2019年货运量 万吨/TEU。

开展铁水联运的2019年货运量 万吨/TEU。

卡车航班示范线路2019公空联运货运量 吨。

主要联运线路

1.

2.

枢纽站场(物流园区)情况

占地 亩

总投资 (万元),其中,实际产生投资 (万元)

示范项目拟取得的成效:

申报企业承诺事项:

1.我公司承诺所提交的申报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2我公司承诺对奖补资金专款专用,对照实施方案完成相关建设内容,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取得相应成效。

3.我公司承诺若未通过项目验收,退回已拨付的奖补资金。

如违反以上事项,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企业(公章):

2020年 月 日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名称(公章):

2020年 月 日

备注:1.联运方式:在相应的内容栏中划“√”;

2.经营资质:填公路货运经营、铁路货运经营、航空货运经营、水路货运经营,货运枢纽或物流园区经营、集装箱作业场站经营、机场或航线经营、港口码头经营、网络货运平台经营、邮政快递经营等。



附件2:


陕西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申报项目总体情况

对照申报条件,重点论述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已具备的基础条件,在多式联运领域已开展的相关工作和探索实践,包括项目所依托的通道基础设施情况、联运模式和特点,运营组织方式、货源情况、设施设备条件等。

二、申报项目拟实施内容及拟取得成效

项目评选参考及验收标准,重点论述示范工程下一步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等,包括:围绕示范创建拟实施的内容,包含设施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建设(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多式联运流程和方案设计;拟在节约燃油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等方面的实践计划;奖补资金使用计划。

“卡车航班”项目要在提高示范线路运输量,扩大网络布局,吸引货物集散等方面确定创建目标,提出量化指标。

三、申报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1.牵头及参与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申报项目所依托的货运枢纽站场(物流园区),应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在建或改建项目应提供前期手续资料(包含项目核准或备案资料、土地、规划手续文件等)。

(2)建成项目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和运营情况说明。

3.申报企业与货源单位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或合同。

4.申报企业认为能够反映项目多式联运运营成效、发展前景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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