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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报送我省铁路运输安全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ZDDBG255828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0〕595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报送我省铁路运输安全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7-24


部安委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铁路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交通运输部、陕西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认真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把高铁沿线环境隐患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按期按标准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并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协调督促沿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省级相关部门落实监管指导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联动合力,圆满完成了我省高铁沿线环境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10月30日,赵刚副省长主持召开了省政府专题会议,我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杨育生厅长、薛生高副厅长积极协调沿线市(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省级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加强路地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截至1月9日,我省境内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界内排查发现的2868处隐患问题和渭南市境内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界内排查发现的26处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整治完成率达到100%,一大批长期威胁高铁运输安全的隐患问题得以消除,高铁沿线环境隐患集中整治阶段性目标圆满完成,综合治理长效管控机制逐步形成,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此专程向我厅送来《感谢信》充分肯定我厅所做的各项工作。同时,我省高铁沿线环境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联合督查组的肯定。


二、主要措施

一是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切实履行职责。陕西省政府建立了全省高铁沿线环境隐患集中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领导、协调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西安铁路公安局,高铁沿线各市(区)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具体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我厅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形成每日信息沟通机制和工作日志,切实履行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二是紧盯整治目标,夯实主体责任。按照《方案》要求,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隐患整治主体责任,负责铁路用地范围内(499处)隐患整治并配合沿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整治;沿线各市(区)人民政府不讲条件,克服困难,承担隐患整治的属地责任,负责高铁安全保护区内和高铁两侧100米范围内隐患整治,共整治隐患2395处;我厅负责统筹协调,不断加强动态协调和检查督促,推动各方切实分工担当整治责任,严格落实隐患问题清单化销号管理机制,保证整体工作切实按照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深入开展。

三是靠前会商研究,落实协同督导。围绕压实主体责任,我厅三次向沿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发出督导函,督促相关市(区)切实担当责任、强化措施、狠抓任务落实。11月25日,杨育生厅长、薛生高副厅长对宝鸡市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推动整体工作适时转入全面整治阶段。12月10日,赵刚副省长对集中整治工作做出两点批示:“一是积极推动铁路红线内隐患整治,二是进一步落实铁路红线外整治任务和责任,确保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当天下午,杨育生厅长主持召开各市(区)交通局长座谈会进行了研究贯彻,统筹协调工作进度,有针对性的强化措施要求,有力推动了整体工作加快进展。12月31日,赵刚副省长再次对集中整治工作提出要求,我厅会同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西安、渭南、汉中三个任务量突出的重点市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导,现场推进难点问题加快整治销号。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2020年1月9日,我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我省高铁沿线环境隐患集中整治总结验收阶段工作的函》,要求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一是加快《陕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进程。二是加快推进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相关市(区)建立高铁沿线安全环境“双段长”工作制。三是沿线各市(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组织力量深入沿线村镇加大铁路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维护集中整治成果。

五是路地联合,验收销号。沿线市(区)人民政府与铁路部门共同现地勘察、明确任务目标,逐线路排查高铁沿线环境隐患,确认位置和数量,建卡建档,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了线路全覆盖、隐患无遗漏。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积极与沿线各市(区)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路地联动,对照标准整治一处,验收销号一处,确保了隐患整治质量,切实消除了隐患风险。

三、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截至1月9日,我省境内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界内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和渭南市境内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界内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但严防反弹、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铁路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仍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可忽视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加快高铁安全管理立法进程。为进一步明确沿线市(区)人民政府和铁路监管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和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加快立法进程,加紧出台《陕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为铁路运行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建立“双段长”长效机制。为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高速铁路沿线环境,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陕建发〔2018〕9号),细化三级对应的“双段长”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夯实责任,实现和巩固高铁沿线环境长治久安。

三是加大宣传,严防隐患反弹。安全整洁有序的高铁沿线环境,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与维护,沿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宣传,组织力量深入沿线村镇,开展群众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杜绝隐患反弹,营造安全的铁路运输环境。

我省将一如既往,持续大力推进铁路沿线环境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铁路安全。

特此报告。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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