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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 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7675 发文字号: 陕交办〔2020〕68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 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0-21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明电〔2020〕257号),现将此件转发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我省交通运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各单位、各处室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和运输场站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核查“健康码”,着重落实场站通风消毒、人员测温、发热人员移交、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措施,注意增强一线人员自身防护。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落实好机关疫情防控内保措施,各单位、各处室出省人员要按照请休假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切实保障群众出行运输需求

节日期间,群众出行会更加频繁。各有关单位要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做好应急预案,保障旅客出行需求。要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要充分保障煤电油气、粮油副食等重点物资运输,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厅运输处负责,省道路运输中心要按部要求每日报送道路客运行业投入运力、班次、客运量等情况表及假期期间道路运输服务保障总结材料。

三、认真抓好道路保通保畅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所辖公路保通保畅的主体责任,提前排查修复道路设施隐患,节日期间原则不安排养护施工;加大路政巡查,遇有事故做好疏导,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司乘择路出行。要加大收费站保畅力度,对易拥堵站点要增派人力设备,遇有拥堵及时处置;要确保电子不停车(ETC)联网收费系统正常运行,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沿线服务区要做好停车、用餐、油品供应等服务;厅公路处要按部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双节期间公路网运行态势分析与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公路易拥堵缓行路段和收费站治理情况总结。同时,通过部路况信息管理子系统及时报送公路阻断信息。

四、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稳定和反恐防范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深刻汲取近期各地重大事故教训,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客运站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依法依责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排查隐患、落实措施、强化力量、提升能力。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厅安监处要按部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双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数据。

五、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各单位、各处室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精神,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保持行业风清气正。

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并视情上报信息,坚决杜绝离岗、脱岗和重大事项漏报等情况发生。各单位主要领导离开驻地要经厅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备。厅总值班室按部要求按时报送双节期间行业运行情况、值班值守情况。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明电〔2020〕257号).pdf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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