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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节约型 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7677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0〕994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节约型 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0-21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和国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39号),以及我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推进省级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的通知》(陕机事函[2020]146号)和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陕西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机事函[2020]92号)要求,省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2.陕西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files/file/20201021/20201021092841_7246.rar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17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关于“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建设美丽陕西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施《陕西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和《陕西省推进省级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的通知》为根本,认真实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严格落实节能责任目标,加强节约教育,落实节约措施,完善节约制度,严格节约纪律,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表率示范作用,以实际行动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遵循原则

坚持率先垂范,注重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创新公共机构节能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

以2016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到2020年,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公车耗费下降5%,车辆平均百公里油耗控制在12.5升以内,办公经费和公用电话费下降10%。力争在2021年10月底前,厅系统50%以上的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2022年10月底前,80%以上建成节约型机关。

通过创建节约型机关,积极推行绿色办公,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带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大力开展节约文化、绿色生活宣传教育,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制度体系建设,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为建设蓝天、碧水、净土、青山的美丽陕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创建内容与方式

(一) 完善制度体系。制度上完善体系,强化节能措施,确保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定额管理、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以及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定期报送、分析和公示能源资源消费状况。严格考核评价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和奖惩,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指标。加强能源资源消费管理,合理配置和利用各种资源,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完善本系统节能联络员工作体系和沟通协调机制,指定专人担任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和能耗统计员。认真执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经费管理规定》、《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车辆使用、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领用等制度进行完善。

(二)推行绿色办公。

1.绿色政府采购。深入推进绿色政府采购,采购中做到选择高效节能产品,能耗低、环保、质优、价廉的产品优先,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价监督机制。坚持办公用品登记、签字、领用制度。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推动机关政务平台规范运行,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精简会议和会务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进一步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2.办公设备“零”待机。切实重视机关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问题,通过严格控制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标准,采用先进的电源管理技术,有效降低办公设备待机能耗。

3.绿色照明。全面开展绿色照明工程,应用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LED等高效光源,推广配光合理、反射效率高、耐久性好的反射式灯具和智能控制装置,实现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100%,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10%以上。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废旧光源回收机制。

4.节约用水。将推广应用节水器具作为重点,到2020年实现节水器具使用率100%,

5.公务用车。加快淘汰更新“高污染、高排放”公务车辆,实施公务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新购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压缩公务用车规模。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的原则,建立资源回收利用长效机制,推进废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等循环综合利用,加强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利用。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收集容器应按垃圾类别区分明显的标识颜色。在办公区域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废纸回收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等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卫生间设置中型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共节能意识。搞好宣传、营造氛围是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做好经常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节能降耗的主动性、自觉性。特别是在每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将宣传活动延伸至基层单位。充分利用《陕西交通报》、《陕西交通政务信息》以及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采取发布信息、张贴宣传画、办板报、印制节能降耗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更加形象和生动的了解身边的节能知识,自觉做到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勤俭节约、爱惜公物的良好习惯。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系,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相互协调,形成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理顺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赋予的职责,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完善厅属单位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机制,畅通工作和信息交流渠道。

(二)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政策导向。建立能源消耗基准线,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

(三)强化能耗计量统计,夯实节能工作基础

开展能源消费分项、分户、分类计量,规范计量器具配备。改进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处理等手段,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直报信息平台,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强化统计分析,定期对节能降耗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严格节能监督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监督机制,按年度逐级分解落实节能目标,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激励和惩罚政策,落实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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