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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陕西省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ZDDBG257731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0〕826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陕西省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初步设计的批复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0-22

省公路局:

你局《关于陕西省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请示》(陕公路字﹝2020﹞70号)收悉,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陕交函﹝2019﹞926号)和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省厅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全面,设计文件编制规范,技术方案合理可行,设计方案达到了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的要求。经审查研究同意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

本工程改造、升级省公路局现有的路桥隧等养护应用系统,并统筹共享公路基础数据、电子地图、技术状况检测数据、历史养护数据等资源,建成陕西省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实现覆盖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县道和主要乡道的全省公路养护综合管理。

系统集中部署于省交通运输云平台,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通过交通专网和互联网远程访问。

二、同意各子系统的设计方案。

(一)数据资源。

依托省交通运输云平台搭建陕西省公路养护数据库,实现对全省普通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的路桥隧检测评价数据、日常养护数据、养护工程数据、应急保通数据、公路资产数据、构造物监测数据等各类数据的集中分级管理、定期更新,并实现与省交通数据中心的交换共享。

(二)应用系统。

系统由普通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农村公路三大业务板块构成,实现各公路养护管理单位的纵向联动及横向业务协同。

1.普通干线养护。涵盖省市县公路管理和检测单位等多级用户,包括路面、桥梁、隧道、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应急保通、公路资产、构造物健康监测管理和综合查询分析等子系统。

2.高速公路养护。涵盖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运营分公司、管理所以及检测单位等多级用户,包括路面、桥梁、隧道、日常养护、公路资产、养护工程、应急保通、构造物健康监测管理和综合查询分析等子系统。实施过程中应注重突出省级养护工作监管的特点,并满足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养护业务信息化管理的实际需求。

3.农村公路养护。涵盖省公路局和市县交通运输局等多级用户,包括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管理、工程进度管理、灾毁信息管理以及GIS信息查询展示等子系统。实施过程中应注重各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单位的实际需求和现有信息化基础,避免系统重复建设、数据重复上报。

(三)基础支撑平台。

落实省厅“五个一”基础资源共享共用。通过陕西省交通云平台提供云资源服务,满足本工程所需的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和中间件服务器等设备需求。依托陕西省交通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实现地理信息展示需求。调用省厅卫星定位平台和视频整合平台的功能,实现对养护巡查车辆的实时定位管理和车载摄像机视频调阅。通过省交通运输密钥管理与安全认证中心实现用户身份认证。通过交通专网实现省市级公路管理单位的连接,通过互联网实现区县、工区及移动巡查用户的连接。

(四)同步编制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和数据运维服务规范,确保系统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四、实施中应遵照《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完善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满足等保二级要求并在交工验收前完成备案。

五、本工程由你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系统建成后的运行维护工作。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依据此批复文件组织开展招标工作,制定阶段性目标,确保满足国检的时间和管理质量要求。总体建设工期控制在18个月内。

六、工程总概算不得超出1333万元,具体工程费用按省财政厅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控制,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最大限度的节约投资。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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