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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7858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0〕935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0-27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水路交通中心、省路政执法总队、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省宣教中心,厅办公室、人事处、建设处、公路处、运输处、安监处、科技处、港航处、审批处: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函〔2020〕1363号)要求,省厅拟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现将《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张林林 侯 静


联系电话(传真):029-88869028

电子邮箱:256250679@qq.com(113924074@qq.com).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3日


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交办政研函(2020]1363号)和“诚信守信 一路畅行”主题宣传要求,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信用交通省”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为建设交通强省、建设信用陕西提供有力支撑,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诚实守信 一路畅行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信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法典关于诚实信用的规定;宣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等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精神。

(二)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举措。宣传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交通强国试点中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与工作成效;宣传交通强国试点中信用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举措与成效;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信易行”的做法经验与典型案例;宣传实施信用承诺、信用审查、信用公示、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信用联合奖惩、信用风险预警、信用修复、陕西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措施;推广“信用交通•陕西”网站。

(三)宣传“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的成效。宣传“信用交通省”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第二批“信用交通省”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本地区“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的成效。宣传本单位本部门在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方面采取的好经验及做法。

四、活动安排

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面向行业人员和社会公众,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政府宣传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开展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日活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在10月15日前后面向公众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主动走进车、船、机、路、港、站、场,广泛刊播信用交通宣传标语、奖惩典型案例等公益广告,发放信用交通宣传册、折页等,积极倡导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中诚实守信,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一把手谈信用”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可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等,撰写署名文章,于9月21日前提供给省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执法局)。将在“信用交通•陕西”网站、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栏择优刊发。

(三)开展诚信典型宣传活动。各单位各处室积极总结前期工作成效,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一批守信激励典型案例,推出一批行业诚信典型企业与从业人员。省厅将各单位好的做法及典型案例及时向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择优在“中国文明网”“学习强国”等进行宣传推广,以身边的典型为榜样,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深化推动行业“学信用、用信用、守信用”。鼓励利用新媒体发布短视频、开展直播宣传,择优在部“快手号”“抖音号”上发布。支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开展诚信人物评选、诚信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征文等活动,择优在“信用交通•陕西”网站刊发。

(五)配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配合开展好“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执法局)负责活动的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厅机关各处室分别指导各自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工作。

(二)务求宣传成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和现场宣传等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及时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和举措,于2020年11月9日前将宣传的图片、视频等报送省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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