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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竣(交)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7862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0〕799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竣(交)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省水路交通中心,省交通工程质监站:
水运工程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和《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精神,现就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省水路交通中心认真梳理已建成但尚未竣(交)工验收的水运工程,梳理内容包括项目前期手续情况、建设情况、竣(交)工验收前置手续完成情况、计划竣(交)工验收时间等,梳理结果以表格形式于8月10日前报厅。
二、省水路交通中心要全力加快今年计划竣工验收的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的前置手续办理工作,确保按计划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三、省交通工程质监站要及时进行水运工程项目质量鉴定,按照省水路交通中心前期工作进展和竣(交)工验收计划,及时开展质量鉴定相关工作。
联系人:牛立飞,联系电话:8886911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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