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5787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0〕975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0〕1345号)和省厅《陕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陕交发〔2020〕43号),请你们加快推进所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竣工验收。对通车试运营满2年、待验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要组织建设管理单位加快推进竣工验收工作,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协调,确保及时完成竣工验收。有关情况按附件要求填写,9月18日前报省厅。省厅将适时进行督办或通报有关情况。
二、加强验收统筹协调。验收工作中应落实好消防、防雷等工作要求,并邀请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验收。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验收执行新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8]136号)要求,做好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的衔接。
三、强化项目验收管理。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及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5〕282号)、《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陕交函〔2015〕891号)等规定,完善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
联系人:叶征伟 电话:029-88869052,13572151011
附件: 市(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表/files/file/20201027/20201027093451_5986.rar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