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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9646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0〕1365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1-27

宝鸡市、延安市、榆林市、渭南市、商洛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交投集团、中铁建陕西高速公路公司、葛洲坝延黄宁石公司、陕西旬凤韩黄公司、陕西榆林绥延公司、陕西黄蒲公司、陕西关环麟法公司、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公司,省水路交通中心、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厅咨询公司、PPP项目监管组:

为做好2020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企业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依据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信用评价规则及省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交发〔2018〕99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陕交发〔2018〕112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陕交发〔2018〕112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交发〔2018〕113号)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二、信用评价范围及有关事项

(一)高速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信用评价

1.评价范围与期限

参与2020年度高速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履约的或在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缺陷责任期内存在不良行为的设计及施工企业。(存在严重不良行为需要省厅认定的,也应一并申报评级建议。施工进场不足3个月的施工单位不参加本年度信用评价)。

2.评价类别

公路施工企业按照路基桥隧、路面、房建(含收费大棚)、交安设施、机电、绿化等分别进行评价,同时参与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施工的企业,在上报时分别汇总评价;水运施工企业及设计企业不分类别进行评价。

3.评价责任主体

各地市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当地交通运输局应按照合同关系负责对PPP项目参评单位进行认定,报送时应附参评企业名单。清涧至子长项目信用评价由榆林市交通运输局报送,黄龙至蒲城项目信用评价由渭南市交通运输局报送,麟游至法门寺、眉县经岐山至凤翔信用评价由宝鸡市交通运输局报送,丹凤至山阳项目信用评价由商洛市交通运输局报送,延安东绕城项目信用评价由延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报送;所有PPP项目施工信用评价结果按照省厅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应提交PPP项目监管组审核签认后报厅。其他项目由项目法人单位报送省厅。

(二)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干线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由省公路局具体组织。

(三)监理、试验检测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

监理、试验检测企业及从业人员由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具体组织。监理评价范围是在我省2020年度监理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且合同工期大于等于3个月的一级或二级公路、水运工程从业的监理企业和持部证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评价范围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执行,对按规定提交自评的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现场检测项目及持试验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评价。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夯实责任,正确运用信用评价手段,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严格层层把关,公平公正、客观反映从业企业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信用情况。项目法人单位应按照日常信用评价台帐记录,真实完整的开展评价工作,区市交通运输局、省水路交通中心及PPP项目监管组对其监管项目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应对评价年度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重点核查评价情况,厅咨询公司对设计单位评价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各单位应注意评价结构的合理性,各类AA级企业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企业总数的30%。省厅对评价结果最终审核把关,对评价不实、把关不严的项目将退回重新申报,并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我厅建设的“陕西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已正式试运行。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尽快完善基础信息,并填录2020年度信用评价台帐信息。各区市交通运输局、法人单位应督促项目完成信息填录,项目从业企业完成企业信息录入,此项录入是企业参与信用评价的必备条件。如各有关单位在填录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的问题,请积极与省厅联系人提出,我厅将要求软件运营商对系统进行补充完善。

(网址:省公路建设市场:http://113.142.53.4:9900/gljs,省水运建设市场:http://113.142.53.4:9901/sljs。)

(三)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结果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高速公路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评价结果报送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初审汇总,设计评价结果报送厅咨询公司初审汇总。干线公路信用评价结果报送省公路局,与高速公路信用评价工作同步完成。各单位应按照职责划分按时报送、积极督促,确保省厅按时将我省信用评价结果报送交通运输部,对报送滞后的有关单位,省厅将对下一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进行综合扣分。

(四)报送的材料应附扣分证明材料、信用评价联系人名单,各项目法人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网上填报同步进行,网上填报内容应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

厅建设处联系人:蔡颖颖,联系电话:029-88869152;

省交通工程质监站联系人:栾海鹏,联系电话:029-88869246;

厅咨询公司联系人:石磊,联系电话:029-88811511。

附件1.《公路施工、设计企业投标行为信用评价记录表》

2.《公路施工、设计企业履约行为信用评价记录表》

3.《公路施工、设计企业其他行为信用评价记录表》

4.《信用评价联系人员一览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1

公路施工、设计企业投标行为信用评价记录表


招标内容: 招投标时间: 投标(资格审查)份数:

投标人名称

参与投标的合同段

不良行为和扣分

累计扣分

备注

注: 1、仅填写存在不良投标行为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的投标行为;2、备注中应填写具体不良行为大致情况及扣分佐证材料题名

招标人(盖章): 授权负责人 : 日期:
附件2

公路施工、设计企业履约行为信用评价记录表


建设项目: 参评企业总数:

单位名称

合同段

中标金额(元)

不良行为和扣分

累计扣分

备注

注: 备注中应填写具体不良行为大致情况及扣分佐证材料题名

现场管理机构(盖章): 项目法人(盖章): PPP项目监管组(如有):

评价: 日期: 复核: 日期: 初审: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初审: 日期:


附件3 公路(水运)施工、设计企业其他行为信用评价记录表


建设项目: 参评企业总数:

单位名称

合同段

中标金额(元)

不良行为和扣分

累计扣分

备注

注: 备注中应填写具体不良行为大致情况及扣分佐证材料

现场管理机构(盖章): 项目法人(盖章): PPP项目监管组(如有):

评价: 日期: 复核: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附件4

信用评价联系人员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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