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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969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1-15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要求,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686号),确定我省西安市,西安市长安区、彬州市、大荔县、神木市、镇安县为2020年全国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现就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的重要性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支撑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内容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推荐了路长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信用评价机制、政府考核等8个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主题,经申报遴选、专家组评审,最终确定我省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和试点主题为:

(一)市级试点地区

西安市:资金保障、政府考核等。

(二)县级试点地区

西安市长安区:美丽农村路等;

咸阳市彬州市:创新养护生产模式、路长制等;

渭南市大荔县: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等;

榆林市神木市:资金保障、路长制、信息化管理等;

商洛市镇安县:创新养护生产模式、资金保障、政府考核、明晰路产路权、纳入全县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等。

各体制改革试点市、县(市、区)要重点围绕确定的试点主题,积极拓展试点内容,按照试点工作周期(2021-2023年),全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其他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要积极争取同级人民政府支持,按照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结合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推荐主题和内容,积极探索开展试点工作。

三、加强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组织领导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要推动同级人民政府,利用“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整合各方资源,紧密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全面推动行政区域内“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四、认真开展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作为试点实施单位,要主动作为,牵头做好试点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举措推进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要求,围绕确定的试点主题,制定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扎实有序推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试点地区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报备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2021年底前,制定完善试点相关措施和配套政策;2022年底前,试点成果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目标任务。

五、强化改革试点工作过程指导监管

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将加强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密切关注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展;省公路局会同省道路运输中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试点地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成效显著、示范价值高、推广效果好的试点市、县(市、区),优先纳入“十四五”“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同时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农村公路建设的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给予倾斜。相关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了解各试点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改革试点市、县(市、区)每年12月20日前形成本行政区域内试点情况报告,试点周期结束后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至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六、切实发挥试点地区典型带动作用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的市、县(市、区)要按照确定的试点内容和实施路径,落实配套政策和措施,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创建为契机,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和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发挥改革试点地区的典型带动作用,在试点工作周期内,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各项任务。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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