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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茂名线 柞水至小河段“东坪收费站”更名为 “塔云山收费站”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9721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20〕112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茂名线 柞水至小河段“东坪收费站”更名为 “塔云山收费站”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1-01

商洛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集团:

报经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办公厅办文单 办文号3563续),同意将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茂名线柞水至小河段“东坪收费站”更名为“塔云山收费站”。请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有关规定及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做好收费站站名、道路指示标志更换及对外宣传、公示等工作,保障车辆通行顺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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