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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旬邑至凤翔 高速公路太峪至良舍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59723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20〕115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旬邑至凤翔 高速公路太峪至良舍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1-01

陕西旬凤韩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旬邑至凤翔高速公路太峪至良舍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旬邑至凤翔高速公路太峪至良舍段正式通车运营后,应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收费、免费及优惠政策。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路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自觉维护联网收费管理(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要求准确统计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切实做好联网收费系统维护工作,确保全省联网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道路养护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指路标志,确保公路畅通。及时向社会公告收费标准、路况信息,文明优质服务。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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