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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6051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1〕43号 |
发布机构: | 厅运输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中心: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陕安委会〔2021〕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安排部署。一是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赋予交通运输部门在烟花爆竹运输过程中的职责督促运输企业、站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要派专人深入运输烟花爆竹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督促指导排查安全隐患;三是要严格执法检查,重点打击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不全、超载和超范围运输的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客运站场、客运车辆的窗口作用,宣传和引导群众不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不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请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将落实情况于2021年3月1日前报省厅(省道路运输中心),省道路运输中心汇总后于3月5日前报省厅。期间,省厅将视情重点抽查落实情况。
省厅联系人:余春宝,联系电话:88869132
省道路运输中心联系人:耿甜,联系电话:87325922
附件: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
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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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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