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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的复函
索引号: | ZDDBG26057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1〕366号 |
发布机构: | 厅安监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的复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贵厅行政许可审批系统2月企业申请情况,我厅对榆林鸿基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新申请企业,及陕西汇鑫建设有限公司1家延期申请企业进行了初步审查。
经我厅3月5日召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商定会研究后,认为榆林鸿基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家新申请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条件。陕西汇鑫建设有限公司1家延期申请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条件。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相关规定,陕西堂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神木市晶通建工有限公司、陕西捷创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松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金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5家新申请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规范、安全投入不足,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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