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的复函

索引号: ZDDBG260578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1〕366号
发布机构: 厅安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的复函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4-2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贵厅行政许可审批系统2月企业申请情况,我厅对榆林鸿基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新申请企业,及陕西汇鑫建设有限公司1家延期申请企业进行了初步审查。

经我厅3月5日召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商定会研究后,认为榆林鸿基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家新申请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条件。陕西汇鑫建设有限公司1家延期申请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条件。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相关规定,陕西堂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神木市晶通建工有限公司、陕西捷创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松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金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5家新申请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规范、安全投入不足,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19日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电子邮件:jtt@shaanxi.gov.cn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