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印发2021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暨征集 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6058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1〕382号 |
发布机构: | 厅科技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印发2021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暨征集 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有关交通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瞄准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的重大技术需求,支撑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省厅在充分征集行业需求的基础上,编制了2021年度陕西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指南内容暨征集2021年度交通运输科研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内容
2021年省交通运输科研项目将围绕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重点支持在交通强国试点、交通新基建研究与示范、行业治理能力和交通基础设施建养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一)重点项目(一类)
资助经费:厅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个(仅资助研究经费)。
(1)交通强国试点工作:围绕我省建设现代化国际一流航空枢纽、打造现代多式联运区域物流中心、建设秦岭隧道安全防控体系、打造陕南交通旅游山水画卷、提升高速公路建设运营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开展相关研究。
(2)交通新基建研究与示范:围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智慧运输服务、行业创新基础设施、交通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开展研究,推动交通运输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重点支持: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北斗导航、高分遥感等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应用,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智能建造技术、自动化智能化养护装备、车路协同技术研究。
(3)政策研究:关中平原城市群交通一体化政策、水路交通运输制度体系、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红色旅游路规划、“十四五”民航发展规划、陕西省铁海联运发展提升策略、工程建设项目数字档案标准。
(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二类/三类)
资助经费:二类项目厅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个,申报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1:1;三类项目不补助。
交通基础设施建养领域:公路数字化养护与决策、路面快速修补材料及工艺、公路筑路材料就地取材、工业废渣再生利用、路基智能施工装备。桥梁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在役公路桥梁结构性能提升技术;桥梁智能检测、智能诊断、智能预警、智能养护;隧道运营期智慧监测、隧道通风照明节能技术、隧道新能源应用;路域景观融合提升技术、高品质交通标线及轻型门架应用。
信息技术应用领域:ETC门架设备综合利用及研发、智慧服务区建设;车路协同路侧智慧基站建设、车路协同与管控技术;数字孪生系统应用、智慧高速全息感知、交通资产可视化管理。
(三)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推广应用类)(二类/三类)
依托科技示范工程项目,集中推广一批对行业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资助经费:二类项目厅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个,申报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1:1;三类项目不补助。
支持方向:智慧交通、平安交通、绿色交通、综合交通等主题科技示范工程;智慧物流港、智慧公交示范项目;公路改扩建科技示范工程、智慧无人工地科技示范工程、桥梁装配化建造科技示范工程。
(四)软科学研究项目(二类/三类)
资助经费:二类项目厅补助20万元/个,三类项目不补助。
支持方向:新阶段普通国省道养护对策;交通运输新产业新业态行业监管策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模式创新、交通新能源全生命周期节能减排评价、高速公路一体化维修服务模式、货运枢纽发展思路与布局;综合交通融合发展、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公路网与城市交通网衔接政策;水上塑胶浮动码头质量安全检验。
(五)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二类)
以培育行业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为目标,鼓励引导科技人才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学术研究及创新。
资助经费:厅补助20万元/个,所在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1:1。
申报对象: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创新人才库入库人才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颠覆性技术、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各申报单位应是独立法人单位,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项目申报书应明确承诺依托工程(任务)及配套经费具体落实情况。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人。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未办结科技成果验收证书的已到期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含技术负责人)以及到期未结题的地方标准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一类项目研究经费可由省厅全额资助,二类项目由厅补助和申报单位配套经费组成,三类项目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其中厅拨经费超过50万元(含),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技术类项目必须落实依托工程,其中应用技术类和推广应用类项目,需由应用单位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协同合作和多学科交叉研究。软科学研究项目需由相关业务管理单位牵头申报。
(五)鼓励各单位利用自筹经费开展科研,同等条件下,三类项目优先立项。鼓励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申报项目。
三、其它事项
(一)驻陕央企、省属大型企业、省部级科研平台、厅直单位可直接申报。其余单位通过属地的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推荐申报。一类项目应由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书面推荐。
(二)项目均应通过“陕西交通科技信息管理系统”(//www.comewang.com/kj)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信息应注明指南响应内容以及申报项目类别。经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及厅科技处逐级审核通过后,经系统生成书面打印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由推荐部门统一报送。
系统填报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至2021年4月15日17:00。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至2021年4月20日17:00。
四、联系人
厅科技处高诣民 029-88869067
陕西交通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胡明010-58278241 梁龙010-58278258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