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前公路项目 根治欠薪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6061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1〕158号 |
发布机构: | 厅建设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前公路项目 根治欠薪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各高速公路PPP(BOT)项目公司:
近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根治欠薪工作再次做出批示,省治欠办对2021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公路建设项目2021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欠薪隐患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要迅速组织对所管辖的公路建设项目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对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发生过欠薪案件的施工单位进行重点督查核查,防范再次发生欠薪问题;对尚未办结的欠薪案件,以及在本次全面排查中新发现的欠薪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抓紧依法处理,必要时采取现场督导、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强力推动解决。
二、适时动用工资保证金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要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简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动用程序,对因拖欠工资数额较大、合同纠纷等原因短期内无法筹措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要及时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先行发放农民工工资。要主动服务,关心关爱困难农民工,帮助返乡农民工按照风险地区有关要求,提前做好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
省厅将于近期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坚决杜绝因欠薪引发各类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力争实现我省交通行业“双清零”目标。对新闻媒体反映的失职失责、懒政怠政等问题,一经查实,省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