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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的复函
索引号: | ZDDBG26092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1〕665号 |
发布机构: | 厅安监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意见的复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5-28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贵厅行政许可审批系统4月企业申请情况,我厅对西安金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等3家新申请企业和神木市恒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延期申请企业进行了初步审查。
5月8日,我厅召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可证初审意见商定会研究,西安金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1家新申请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条件,神木市恒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博合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崇德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瑞和工程建设有限公司4家延期申请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条件。
陕西明源益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碧云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家新申请企业,陕西恒通汇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1家延期申请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证人员,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相关规定要求。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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