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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61680 发文字号: 陕交函〔 2021 〕967号
发布机构: 厅公路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8-05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省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省交控集团,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厅法规处(综合执法局)、公路处、审批处: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陕西省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组织落实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治要求,统筹兼顾创新慧治、构建长效治理机制,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完成整治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工作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全路网复核、全口径整治、全社会监督、全过程规范、全链条创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坚决按期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整治落实

各单位要在2020年全省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全路网复核和专项整治。一是对照“六个必须”标准和五个方面重点核查内容,对已保留公示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信息进行合法规范性审查;二是对公路上现有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进行全面清查,找出遗漏未登记采集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三是对交通运输部提供的157个存疑数据和公示未采集数据问题清单(见附件1)进行核查。根据以上三类复核结果,分别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清单内容包含设施卡点的基础信息、存在的问题原因、整改措施和时限。在整治完成后,要及时更新辖区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汇总清单,并依法予以公示。

依法保留设施和卡点的完善规范技术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设置技术指南(试行)》(见附件2)执行。

三、坚持创新慧治,优化通行服务保障

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既要坚持“控增量、减存量”的整治思路,也要坚持保护公路设施安全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与保护公路设施安全完好“两手抓”,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效的同时,不断提升安全通行服务保障的能力。一是要确保国省干线“大动脉”畅通,对于可设可不设、通过管理手段可以解决、通过整修改造可以满足建筑限界通行标准等情形的限高限宽设施,要坚决纠正并及时清理拆除,依法依规完善警告、禁令和指示等标志;二是要加强公路路产保护,从遏制违法超限运输对公路设施破坏的实际出发,为保护公路设施安全完好,确需依法新增设置的,要推广使用可升降、可监控等人性化限高限宽设施,降低设置后公路通行不畅影响。对用于路产保护已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要在整治期限内依法完善审批手续;三是要加强涉路施工和“十四运”交通运输保障,为保障通行路段安全设置的临时限高限宽设施,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审批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要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做好公路通行组织和交通限行疏导工作,强化绕行引导,最大限度便利群众出行。

四、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落实检查

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公路专项整治工作;省公路局负责全省公路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汇总报送工作;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汇总报送工作,省交控集团负责组织开展所辖高速公路专项整治复核整改和统计工作;省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加强与行业协会、重点货运企业对接,主动了解道路运输货车通行难点诉求,推广宣传“前路无限”投诉举报小程序;厅审批处、法规处(综合执法局)负责审批指导工作;厅公路处负责与省级公安、住建、环保等部门联系协调,研究建立公路变更城市道路路产路权和养护责任移交制度,合理确定公路和城市道路边界,梳理移交路段清单。

各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政策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督导落实检查,采取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基层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强力推动整改落实。

五、调配精干力量,全面评估整治成效

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阶段开展情况,全面总结评估整治成效,不断细化行业检查、协会评估、公众举报、通报抄告、反馈评价等“五个机制”,强化精准措施,激发行业部门长效共治机制活力。要建立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专项整治结果,按季度对辖区公路设施和卡点信息进行调整,并及时依法公示。各单位要加强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明确整治工作联络人名单(见附件3),全力做好专项整治信息采集、审核等系统应用指导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联络人名单、实施方案、细化的工作机制于2021年7月25日前,问题整治清单于2021年7月31日前,总结报告、媒体曝光、制度文件等材料于2021年10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公路局,省公路局汇总整理后及时报送省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交通运输厅:廉泉,电话:029-88869162,邮箱:263619941@qq.com。

省公路局:王雪,电话: 029-88408861, 邮箱:977906321@qq.com。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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