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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和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61682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1〕960号
发布机构: 厅运输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和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7-24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水路交通中心、厅宣教中心,陕西交控集团:

现将《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和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陕未保办发〔2021〕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等经营者,陕西交控集团要督促所属高速公路服务区,强化客运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未成年人保护设施配置,加大未成年乘客服务力度,落实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政策。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配合同级教育、公安等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相关单位要发动交通运输行业媒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公益广告宣传。

附件: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和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files/file/20210805/20210805174045_2187.pdf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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