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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迎华诞 护盛会 筑平安” 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61742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1〕850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迎华诞 护盛会 筑平安” 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8-10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陕西交控集团,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华诞>的通知》(陕消安委办发〔2021〕17号)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省厅制定了《“迎华诞 护盛会 筑平安”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4日




“迎华诞 护盛会 筑平安”

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庆祝建党100周年、“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消防安保工作,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迎华诞 护盛会 筑平安”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消防安保任务,立足行业实际,聚焦风险防范,夯实消防安全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保障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陕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完善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消防安保工作责任。结合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评估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引导人民群众和广大从业人员主动参加消防普法教育,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二)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谋划推进、消除火患、健全体系三个方面精准发力,深入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稳控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要加强统筹协调,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日常工作、有关业务工作内容紧密结合,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促进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工作由概念型、粗放型向精细化、精准化发展,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火灾事故规律特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找准消防薄弱环节,要加大办公区域、家属区、作业场所等重点区域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深入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等消防重点关注部位,全面排查火灾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重点监管、挂牌督办,确保整改管控到位。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道路运输领域,要督促客运车站、客货运输企业、城市轨道运营企业、公交车、出租车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情况;公路运营领域,要督促经营管理单位做好公路隧道、服务区、收费站及桥下空间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公路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工程建设领域,要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水上交通领域,要加强运输船舶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港口码头、渡口、运输船舶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五)持续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认真落实《陕西省消防条例》《陕西省公路隧道安全保护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实际,健全完善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制定防火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消防队伍责任和纪律意识,强化装备技术支撑,加强与公安、消防、应急、气象、卫生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处理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消防安保工作,以“守护平安·共创和谐”为主题,充分发挥自身宣传优势,在高速公路通过可变情报板,重点交通路口、要道、收费站口和服务区增设宣传标语、警示牌,广泛播发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职工和过往群众防火意识。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加大火灾事故警示宣传力度,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培训,提高广大职工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识和技能。

三、工作步骤

“迎华诞 护盛会 筑平安”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梳理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中心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部署。要组织对重点从业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发动、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10月31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十四运和残特奥会”重点场馆设施,结合交通运输部门任务分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针对客货运枢纽、公共汽车场站、地下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服务区、水运码头等重点场所,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三)工作总结阶段(11月15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巩固、深化检查活动成果,建立提升消防工作水平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迎华诞 护盛会 筑平安”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对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重点宣传报道。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项督导等方式,适时开展检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省厅也将适时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安排不及时、措施不得力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11月10日前将“迎华诞护盛会筑平安”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省厅。

联系电话:029—88869189;电子邮箱:sxsjttajc@163.com。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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