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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电煤运输公路通行 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62499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1〕1383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电煤运输公路通行 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0-21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省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省交控集团,各收费运营管理单位:

近期,全国电力、煤炭供需持续偏紧,给正常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影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运输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1〕248号)要求,为全力做好当前我省公路电煤运输工作,保障电煤运输安全通畅和高效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工作决策部署。电煤运输工作事关民生保障,事关国民经济运行安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公路电煤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措施任务,建立协调机制,切实做好我省电煤运输公路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健全电煤运输优先通行保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电煤运输组织协调力度,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对接,为电煤供应创造良好的外部运输环境。一是建立电煤运输联动协调机制。各地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中心要及时梳理区域内电煤生产供应及运输渠道,掌握电煤运输重点线路,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合理调配运力储备,做到优先安排、优先装车、优先放行,确保生产的煤炭及时运到需要的地方。二是要强化路网运行监测与分析。省公路局、省收费中心要结合信息化监测手段,及时发布路况出行信息,引导电煤运输车辆高效通行;三是全力疏堵保畅。省交控集团、各收费经营管理单位对涉及电煤运输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要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交通疏导,对运输通行重要站点,适时开通所有收费车道,有条件的开设电煤运输车辆专用通道,最大限度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和效率。同时积极协调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加强防疫检测现场疏导,保障电煤运输车辆优先检测通行。

三、加强应急预警,强化公路电煤运输安全防范。各地、各单位在做好电煤运输保障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和安全监管,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对运输通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治理,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各地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和省交控集团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会商,做好秋冬季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和通行突发应急准备。出现极端天气和公路阻断时,全力做好路况路径信息咨询、紧急救援信息流转工作,及时引导电煤运输车辆绕行其他线路,确保电煤运输不中断;二是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和省路政执法总队要加强路政巡查,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路线的路政巡查力度,针对公路桥涵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开展隐患排查,确保电煤运输车辆通行安全;三是各地市交通运输局、省路政执法总队、省道路运输中心、省交控集团要加强运输车辆治超工作,严格落实国省干线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和电煤源头装载监管工作,保障电煤合法装载运输。

四、加强公路养护,提高公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要全面加强冬季、春季公路养护,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特别是电煤运输重要通道的路面病害处置,科学开展修复养护。重点是今年汛期灾毁严重、技术状况次差等路段,全面提升公路技术状况水平,保障公路畅通。要根据近年来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规律,结合辖区路况、交通量、车辆构成等特点,加强重要通道养护巡查,科学配置应急队伍、防滑防冻物资和装备,有效保障公路通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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