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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推进“十四五”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品质工程建设的意见

索引号: ZDDBG262503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1〕1012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推进“十四五”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品质工程建设的意见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0-21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

“十三五”以来,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省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中开展了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提升了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但同时也存在着项目推进不均衡、弱项指标合格率偏低、示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省厅决定“十四五”期在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持续推进品质工程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工法和管理经验,不断提升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品质。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绘制了建设交通强国的宏伟蓝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20年4月,交通运输部召开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推进会,对持续推进品质工程建设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打造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品质工程是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提升行动决策部署和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管理单位、从业单位要深刻理解品质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科学组织、扎实推动,努力打造一批经得起时间检验、引领行业进步的品质工程,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十四五”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工作,省厅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省交通运输厅分管建设副厅长

副组长:省公路局局长

成 员:厅规划处、财审处、建设处、安监处负责人,省公路局分管副局长,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路局工程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省品质工程创建活动方案,指导活动开展,组织技术交流和现场观摩,开展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重点是开展督导检查。

各市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品质工程创建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项目依法合规建设

1.项目管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土地、林地、水资源、生态环境、文物等保护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抓实抓细各项前期手续办理,保证开工前取得各项手续批复。

2.各项前置手续批件在项目工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环节达到相应要求。

3.要按照立项资金承诺落实自筹资金,保证项目连续施工,确保顺利建成通车。

4.项目经交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车试运营,缺陷责任期结束后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1.公路建设要统筹考虑土地、林地、湿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的利用和保护,尽量避让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和不良地质,对于无法避让而扰动的边坡、洞口植被要及时修复,做到公路与周边生态和谐共生,建设美丽干线公路。

2.充分考虑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环境承载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保证项目批复后能顺利实施。

3.树立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优理念,以工程安全耐久为核心,系统考虑工程施工和运营维护需求,加强可施工性、可维护性、经济性、灾害预防等系统设计。大力推广钢结构桥梁、水泥土路基等应用,促进工业产品利用,实现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

4.充分利用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三)贯彻生态环保理念,推动公路建设绿色发展

1.坚持生态选线原则,因地制宜,避免大开大挖,减少环境破坏。

2.积极应用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合理利用废旧材料,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低碳发展。

3.绿化应结合沿线气候、自然风光,尽量采用当地适生植物。

4.工地现场应落实覆盖洒水防尘、污水沉淀净化等环保措施,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1.项目前期、招标、施工、验收各阶段都要明确品质工程要求,提出具体实施措施,落实创建经费,建立相关激励机制,加强对各阶段工作的考核。

2.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组建专业管理团队,推进工程管理专业化。

3.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关键岗位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标准,做到“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建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

4.落实首件工程认可制度,建立分项工程形象和直观标准,检查人员、检测方法、机械配合等标准体系,推动施工标准化。

5.积极推广公路建设已有先进经验和优秀工法,继续巩固小构件集中预制、混合料集中拌和、钢筋定型架安装、钢绞线智能张拉、混凝土喷淋养生、新旧构件结合面凿毛等成熟工艺工法。

6.积极应用“四新技术”,结合项目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开展设备微改造、工艺微改进、工法微改良等微创新活动,凝练总结适合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优秀工艺工法,根治质量通病。

(五)践行生命至上理念,努力打造“平安工地”

1.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平安工地”全覆盖。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夯实各单位、各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3.推行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认真开展高边坡、隧道、桥梁安全风险评估和排查治理工作。

4.利用互联网远程视频监控技术加强工程结构安全的实时监测分析,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可知、可控。

5.开展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等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治能力,确保施工安全。

四、保障创建效果

(一)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

各市交通运输局要对“十三五”以来品质工程创建工作进行“回头望”,总结经验,梳理存在问题,确定1-2个创建示范项目,制定本市品质工程推进实施方案,于2021年8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省厅,抄送省公路局。

各项目管理单位要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品质工程创建方案,明确技术攻关方向和线路,细化具体措施,落实技术攻关人员和经费。定期召开品质工程创建调度会,总结经验,通报问题,安排下阶段工作。

(二)加强技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省厅品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年择机组织一次技术交流和现场观摩,总结交流先进经验,推广优秀工艺工法,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提高干线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各市要根据辖区内工程特点,每年适时组织观摩交流活动。

(三)加强考核验收,坚持示范引领

各市交通运输局要每半年组织一次品质工程检查,并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省厅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省厅将每年安排一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品质工程督查,并不定期下发检查通报。

各市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交办安监〔2017〕199号),对辖区在建项目品质工程创建进行考核验收,并向省厅推荐示范项目。省厅将每年对各市推荐的示范项目进行验收评价,评定出4个省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予以授牌,并从中择优推荐部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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