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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DDBG262744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1〕958号
发布机构: 厅运输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1-18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陕西交控集团:

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6月15日赵一德省长主持召开的省政府专题会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个别地方防控工作出现麻痹思想,“两站一场”重点场所和交通工具的乘客佩戴口罩、扫码测温等措施执行不严等问题,现就交通运输行业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抓好交通运输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但全球仍处于高位运行态势,且距十四运及残特奥会在我省召开不足两个月的时间,统筹做好赛事疫情防控和交通保障工作给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夯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抓好交通运输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抓好落实,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对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港口及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以及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1〕77号)等一系列要求,督促辖区运输企业做好“两站一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长途客运、船舶、地铁、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消毒、通风和卫生清洁,严格落实司乘人员防护、乘客、游客佩戴口罩及测温验码通行等防疫措施,扎实做好冷链物流渠道特别是冷冻货物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新冠疫情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扩散。

三、应接尽接,配合推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对接,配合做好辖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单位职工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行业接种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同时,对参与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交通保障的人员,必须全部提前接种疫苗,为十四运提供健康、安全、可靠、放心的交通保障服务。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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