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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服务区货车停放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63052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1〕1625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服务区货车停放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2-16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路政执法总队、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西交控集团、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服务区货车停放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1578号)转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货车停车位供给。各市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含陕西交控集团、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下同)要根据交通量组成情况,对车位总量、客货车位设置比例等方面进一步进行摸排,建立货车停车位不满足的服务区台账,按照“因区施策、一区一策”的原则,制定解决措施,通过利用现有土地增加车位供给、建立根据货车流量动态调整客货车位占比、建设立体停车位等方式,最大限度提供货车停放场地,切实缓减“停车难”问题。


二、提升货车停放效率。各市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停放管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对车流量大的时段要落实专人做好车辆停放引导工作,维护停放秩序;鼓励具备条件的服务区研究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封闭式货车专用停车场。积极推进服务区信息化建设,统筹邻近服务区货车停车位资源,做好货车停车位的信息发布和停放提醒告知工作,引导货车合理选择停放地点。要切实发挥“司机之家”对货车司机服务功能,提升货车司机对服务区的满意度。

三、加强停车安全管理。各市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服务管理标准,协调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停车场油品、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在公共场区设置无盲区监控设施和照明设施,有条件的要联系地方公安派驻警力,严厉打击涉车盗窃行为。

四、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各市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服务区货车停放管理负总责,要加强对所辖服务区货车停放服务的监督管理,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访谈、设置意见箱及外聘公司明察暗访等方式,调查服务货车停放满意度情况,切实提高服务质量。省公路局、省路政执法总队、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提升公路服务区货车停放服务水平。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服务区货车停放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1578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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