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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63055 发文字号: 陕交办〔2021〕71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2-17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事业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交通企业,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在充分征集行业需求的基础上,省厅编制了2022年度陕西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指南内容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重点项目(一类)

1.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应用技术研究。依托我省交通运输建养工程,重点支持基础设施数字化、基础设施状态感知、交通运行状态监测、路域环境状态感知、机电设施智能感知、BIM技术全生命周期应用、高速公路建设运营智能化等方面的研究。

2.交通运行安全及行业治理能力提升应用技术研究。研究行业建养管工作中的监测、调度、管控、应急、服务相关技术,深化大数据应用,实现视频监控集成管理、事件自动识别、智能监测与预警、分车道管控、实时交通诱导和路网协同调度等功能;研究推广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精准推送和伴随式出行服务技术,在团雾、冰冻及恶劣天气多发区域研究车道级行车诱导技术,支撑重点路段全天候通行。

3.先进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研究。研究推进5G、北斗、高分遥感卫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中应用,开展典型应用场景示范,推动交通运输在区域层面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支持各级交通运输相关部门统筹开展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示范应用。

4.路衍经济产业发展研究。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服务对拉动我省经济增长、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研究如何发挥我省交通行业聚集关联资源的纽带作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支撑陕西双链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交通运输与文化旅游、服务区建设、降碳减排、数字经济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交通+”产业生态体系。

5.“秦创原”交通运输领域科研平台布局研究。结合“秦创原”建设新使命和科技创新趋势等,研究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实施意见,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对接秦创原平台行动方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前期布局研究。

(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二类/三类)

1.基础设施管养领域。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服役状态智能感知、自动检测监测评估、智慧管养技术装备研究;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快速维养新材料、功能修复新技术新装备等成套技术应用研究;开展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环境-功能-结构-建养协同技术与工程示范;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快速自动化检测技术应用。针对基础设施结构典型病害以及服役全寿命周期成本等问题,从行业运营养护管理等角度出发,研究提高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的应用技术。

2.数字交通领域。聚焦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动以数据为关键要素,赋能交通运输及关联产业,推动模式、业态、产品、服务等联动创新,推进交通运输大数据技术研发与应用,提升出行和物流服务品质,研究数字化出行服务新技术、新模式。

3.绿色交通领域。围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推进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开展交通污染与降碳协同治理、节能减排、低碳建造、装配化施工、光伏发电、充电桩应用、生态保护与治理修复、废旧材料高效再生循环利用、冷拌冷铺材料、碳排放核算及监测评价等关键技术研究或推广应用。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二类/三类)

针对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行业政策、运输服务发展管理和体制机制创新、安全运营管理、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创新等软科学研究,提高交通运输科学管理水平。原则上不支持一般调研类或工作项目申报。

(四)成果应用创新研究项目(二类/三类)

针对“十三五”优秀交通科技成果开展推广应用和创新研究,重点支持“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科技兴安、公路改扩建、工程建管养一体化、桥梁装配式工业化建造、无人工地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是独立法人单位,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除一类项目和软科学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应提供配套(自筹)经费的书面承诺函。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人,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每年限申报1个项目。未按规定完成省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科研项目。

(三)一类项目研究经费可由省厅全额补助,二类项目一般由厅补经费和申报单位配套经费组成(软科学项目除外),三类项目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一类和二类项目的承担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确定,三类项目的承担单位为项目申报单位。

(四)技术类项目必须落实依托工程,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需由业务相关管理单位牵头申报。

(五)鼓励各单位利用自筹经费开展科研,完全自筹经费的三类项目优先立项。鼓励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落地的项目。

(六)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

三、其它事项

(一)驻陕央企、省属大型企业、省部级科研平台、厅直单位可直接申报。其余单位通过属地的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推荐申报。一类项目申报时应同时提供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书面推荐函。

(二)项目均应通过“陕西交通科技信息管理系统”(//www.comewang.com/kj)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信息应注明指南响应内容以及申报项目类别。经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及厅科技处逐级审核通过后,配套经费承诺函、推荐函以及通过系统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需打印胶装一式2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由推荐部门统一报送。

(三)系统填报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至2021年12月5日17:00。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至2021年12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

厅科技处王继晔88869070,高诣民88869067

陕西交通科技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胡明010-58278241 梁龙010-58278258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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