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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陕西省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宣贯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63504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2〕203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陕西省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宣贯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3-10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陕西交控集团:

新修订的《陕西省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21〕145号,以下简称《水上预案》)、《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21〕146号,以下简称《公路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于2021年12月11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现就做好《水上预案》《公路预案》宣贯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到重要位置。本轮机构改革后,全省党政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发生了较大变化,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新修订的《水上预案》《公路预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新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为依据,对公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运行机制等进行了统筹谋划和明确。《公路预案》和《水上预案》将在防范公路、水上事故风险、较少事故伤亡、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起坚实屏障。为促进《公路预案》《水上预案》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贯彻实施,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公路预案》《水上预案》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深入贯彻预案要求,确保各项应急措保障施落实落地。

二、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各单位要将《公路预案》《水上预案》作为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公众号、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组织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安全应急知识竞赛等途径,开展预案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栏、印制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贴近企业、贴近职工、贴近群众的形式,提高知晓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公路预案》《水上预案》专题学习培训,把学习培训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要突出重点,结合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行业重点领域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切实强化安全意识、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认真做好贯彻实施

要按照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有序推进本地区本领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依据职责要求,对本级预案进行梳理,及时修订完善。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切实把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作为预案编制的基础工作来抓,依据《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要求,规范预案编制程序,提高修编质量,严格报批报备,把预案修编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照《公路预案》《水上预案》相关条款,查找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修订补充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生产经营单位要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规范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公路预案》《水上预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检查督导的一项重要任务,尤其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编制及修订、演练,从业人员应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应急值守等的监督检查列为重点内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曝光、依法处罚并紧盯整改,确保整改销号,要通过严格检查督导推动预案全面贯彻执行,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水

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宣传提纲

2、《陕西省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21〕145号)

3、《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21〕146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4日


附件1


《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陕西省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宣传提纲


本轮机构改革后,全省党政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发生了较大变化,《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12〕192号),《陕西省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11〕83号)中突发事件分类分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测预警、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已不适应新的体制机制等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在认真总结预案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基础上,依据《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政办发〔2014〕24号),组织对公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现两部预案已于近日印发。

一、预案修订的必要性

《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12〕192号),《陕西省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11〕83号)自发布实施以来,对我省处置公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应急管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特别是本轮机构改革后,全省党政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发生了较大变化,我省公路、水上交通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运行机制、监督管理等内容已不适应新的体制机制要求,亟需修订。

二、《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依据我省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结果,修订后的预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总则,明确了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预案体系,对事件分类分级进行了说明,回答了“做什么”的问题。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确定了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应急工作组构成和职责,回答了“谁来做”的问题。

三是预防和监测预警,明确了预警和预防机制、预警分级、预警启动与终止程序、预警行动等具体措施,突出“关口前移”的工作重心。

四是应急响应,明确了信息报告、分级响应、先期处置、现场处置、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要求,回答了“怎么做”的问题。

五是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处理、社会救助、调查评估等内容与要求,以便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六是应急保障,明确了突发事件应对中通信、物资装备、队伍、经费保障等要求,回答了“依靠什么”的问题。

七是监督管理,主要对预案宣传培训、修订演练、管理更新、监督检查、责任奖惩等进行规定,明确了3年一次的定期评估以及需要修订的7类情况,回答了预案“怎么管”的问题。

八是附则,确定了预案解释部门、实施时间以及对相关名词术语的解释。

九是附件,梳理了预案框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等内容。

三、《陕西省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参照交通运输部《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依据我省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结果,修订后的预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总则,明确了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预案体系,对事件分类分级进行了说明,回答了“做什么”的问题。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确定了包括水上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现场指挥、专家咨询组、水上应急救助力量等的省级组织指挥机构和设区市、县(区)应急指挥机构的构成和职责,回答了“谁来做”的问题。

三是预防与预警,明确了预测预警系统、预警支撑系统、预警信息监测与发布、预警预防行动等具体内容,突出“关口前移”的工作重心。

四是应急响应,明确了水上遇险报警、遇险信息的分析、核实和报告、遇险信息的处置、先期处置、指挥与协调、分级响应、水上应急通信、现场医疗救援、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效果评估、处置方案调整、应急行动终止等要求,回答了“怎么做”的问题。

五是恢复与重建措施,明确了善后处置、保险、搜救效果评估和应急经验总结、新闻发布等要求,以便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六是应急保障措施,明确了应急准备、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资金、物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通信等保障和科技支撑等内容,回答了“依靠什么”的问题。

七是监督管理,主要对预案宣传培训与演练、监督与检查、管理与更新、责任与奖惩等进行规定,回答了预案“怎么管”的问题。

八是附则,确定了预案实施时间以及对相关名词术语的解释,并说明了特别状态下的水上搜救具体要求。

九是附件,梳理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等内容。

四、修订的基本原则

预案修订涉及内容、标准较多,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面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

二是坚持统分结合,确保预案与《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一致。按照“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两部预案与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贯通、协同联动、有机衔接的整体。同时借鉴其他专项预案修订有效做法,既能兼顾总体预案统一要求,又能突出专项预案自身特殊性。

三是广泛吸收近年来我省公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分析研究近些年公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案例数据,总结经验教训,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坚持平时预防工作与战时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做好突发事件的思想、预防和预案准备,提高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是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本级应急预案体系,确保体系内各预案内容上下衔接、协调一致。

二是强化全省公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通信联络,加强应急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确保发生突发事件,预案启动后各单位、各部门能够各司其职、协调联动,人员、物资快速有序到位,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害。

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行业系统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行业领域内应急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督导检查,综合治理问题隐患,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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