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66241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3〕531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陕西交控集团: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3〕871号)转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今年7月10日至16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7月12日为全国低碳日。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低碳,你我同行”,全国低碳日的主题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主题是“节能低碳,交通先行”。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陕西交控集团要结合行业和地方(单位)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组织安排好相关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陕西交控集团要着力提升节能宣传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横幅等多种方式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的良好氛围。
三、勤俭节约,务求实效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陕西交控集团要围绕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证宣传活动既有声势有影响,又要节俭、简约、务实办活动。
活动结束后,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陕西交控集团要对本年度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与7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厅。
联系人:韩雯 电话:029-8886913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4日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 2023 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3]871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