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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66242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3〕506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7-02

厅直各事业单位,有关高校和交通企业: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科发〔2023〕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厅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已验收的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以科技成果验收证书为准)。

二、提名程序

(一)项目遴选

拟通过我厅提名的项目,请下载“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完成后将书面提名材料打印一份(加盖主要完成单位公章),于7月5日12时前报送厅科技处。省厅将依据省科学技术奖的标准条件,确定提名项目及等级建议。

(二)提名公示

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前公示制度。提名项目应在项目所有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按《通知》要求做到不漏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后公示内容有变化的,应重新按要求公示。

(三)填写正式提名书

根据项目遴选结果,我厅将发放提名号和密码。提名项目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正式提名书。

(四)报送提名材料

报送的材料包括:(1)推荐函2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其中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2)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另加封皮;(3)提名书主体、附件及汇总表的电子版1份。

正式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12时。

三、其他事项

根据《通知》要求,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21年度和2022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完成人。《通知》全文,可在网站下载(kjt.shaanxi.gov.cn)。

联系人:厅科技处高诣民88869067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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