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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6627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4-03

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水路运输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厅外资中心,陕西交控集团,厅办公室、厅规划处、厅财审处、厅建设处、厅公路处、厅运输处、厅安监处、海事处:

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建议67件、提案23件。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现就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办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履行职责。着眼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夯实办理工作基础,创新办理工作方式。着力推动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厅有关部署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汇报到位、答复到位,高质量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要求,提高办理质效。各牵头处室、承办单位要坚持任务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期待和要求。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专人负责抓落实的责任制,确保承办的每一件建议、提案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要严格按照接收核对、登记交办、调查研究、沟通协商、严格审签、书面答复的程序,逐件推进办理任务落实。二是增强办理实效。密切与代表和委员沟通,强化办前、办中、办后对接交流,由“文来文往”变为更加注重“人来人往”。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赢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满意。处室、单位之间充分协商协作,相互支持配合,研究解决深层次症结,不断提升办理实效,推动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举措,以点带面促进实际工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要保持高度重视负责的态度办理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开诚布公,不避重就轻,不敷衍塞责,勇于直面问题,善于化解难题,能解决的尽快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耐心汇报、解释清楚。

三、加快推进办理,及时规范答复。按照办理要求,建议提案原则上在6月底前全部办结并提交厅机关发文程序。在征得代表委员满意后,各处室要及时起草答复函,呈请厅领导签发。答复函在首页左上角注明答复类别:所提问题已解决或采纳的,标明A类;所提问题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或列入计划拟解决、拟采纳的,标明B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的,或留作工作参考的,标明C类。

答复函经厅主要领导签发后,由厅办公室统一行文,分别送达代表和提案者,答复函电子版上传省政府建议提案管理系统,并在厅网站公开。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肃目标考核。省政府办公厅已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督办工作,厅办公室也将对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请各牵头处室、承办单位务必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办理任务。建议提案办理须征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满意”意见,确保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达到100%。省厅将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厅直单位、厅机关处室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考核。

请各牵头处室4月10日17:00之前报送一名联络员。

厅办公室联系人:徐斌 88869002


附件:1.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交办任务表(牵头处室)

2.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交办任务表(承办单位)

3.代表建议答复函格式

4.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5.省政协提案答复函格式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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